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案件时空
双峰法院14个审判案件入选“年度影响力案件”候选案例,等你定夺!
分享到:
作者:熊燕红  发布时间:2021-02-23 09:01:59 打印 字号: | |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疫情让我们经历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疫情阴影下,法治仍在照亮世界!

回顾和总结本年度那些社会广泛关注、审判结果具有重要意义、对公序良俗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大大小小案件,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法治精神在广大人民群众心中落地生根。双峰县人民法院发起2020年“年度影响力案件”评选活动。从全年办结的10203件案件中,经过层层筛选、评估,现有14个案件入围候选案例。

案例07曹浪、李黎伪造假币案

基本案情

2018年6月,曹浪带着购买电脑、模板、防伪纸等伪造货币的工具回到双峰县城,并租房作为伪造货币的工作室,在工作室内伪造面额100元、50元、20元的假币。2018年7月28日,曹浪将伪造好的货币放至车上带至长沙欲找李如意帮忙销售,被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民警查获。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在其车上查获并扣押 100元面额、50元面额、2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4845张,总面额375780 元。2018年8月13日,曹浪因涉嫌持有、使用假币罪被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决定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此后,曹浪便潜逃至双峰县城并使用曹某山的身份证租住在双峰县一小区内伪造货币,李如意多次从曹浪手里购买假币并转卖牟利,李黎也从李如意手里购买过假币。2019年6月底,曹浪与李黎、李如意三个人合伙伪造假币,由曹浪负责伪造货币,李黎和李如意帮忙,同时李黎和李如意负责销售假币,所得利润三人平分。2019年8月底,经李如意介绍,被告人彭赞帮李黎伪造货币,彭赞主要负责裁剪伪造的货币和点数扎捆。2019年11月7日,双峰县公安局民警从该伪造货币窝点扣押假币面额共计731410 元,从李黎老家扣押假币面额共计 3848020 元。

处理结果

双峰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曹浪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李黎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李如意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彭赞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典型意义

随着科技的发展,伪造的假币极易做到以假乱真,假币的流通严重影响到社会金融秩序,该案被告人之间形成了伪造、出售、购买假币的“产业链”,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故对伪造、买卖、购买假币的违法犯罪人员从严打击,有利于保障国家货币信用、金融安全、市场经济秩序。

 
来源:双峰法院
责任编辑:王丽君
娄星区法院涟源市法院冷水江市法院新化县法院双峰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