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锦旗是我们的心意,请你们一定要收下!”2021年1月15日,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原、被告分别给贺建华法官速裁团队送来致谢锦旗,感谢法官们的妥善调解。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19年3月15日,被告曾某祥驾驶小型轿车从双峰县城开往双峰县荷叶镇泥鱼村,行驶至双峰县井字镇樟叶村樟叶组路段时,与周某贵驾驶的摩托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周某贵及搭乘人尹某、彭某琪三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2019年3月22日,双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曾某祥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周某贵、尹某、彭某琪此次事故无责任。原告尹某、彭某琪起诉至双峰法院请求被告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等50多万元。双峰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又到另一受伤者周某贵家中了解情况,发现其家庭情况极为贫困,引导其依法维权,随后周某贵遂向双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60多万元。
本案开庭审理后,法官为减少原、被告双方的损失,减少当事人诉累,积极与原、被告进行沟通,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保险公司协调,知晓双方诉求,还到原告老家调查取证,了解其工作生活状况。并针对本案适用法律及赔偿额度等焦点问题,对原、被告进行释法说理。主审法官积极与保险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向其说明原告家庭困难等情况,取得对方的理解和支持。该负责人表示,公司会积极承担赔偿责任,主动配合法院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保险公司共计支付三原告经济损失97万元,原、被告双方对案件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全部赔偿款项履行到位。
本案的顺利调解,是双峰法院法官尽心尽责,用心办案,真情为民的一个缩影,这两面锦旗不仅是群众对法官的感激,更是对法官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