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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法院丨攻坚克难纵深发力,新化法院强力推进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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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钊  发布时间:2020-12-28 10:56:05 打印 字号: | |

深入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新化法院党组坚持打击和稳控相结合,在非法集资涉案人员的处理、违法所得的追缴、涉案资产的处置和归集、涉案资金的清退等方面做了很多积极和有益的探索,打处非案件涉财执行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得到了娄底市委市政府、娄底市中院、新化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并在全市推广“新化经验”。至2020年11月,我院归集资金总额3.27亿元,实施以资抵债8395万元,完成了13起涉案资金清退工作,顺利完成了2020年上级下达的非法集资涉财执行案件目标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打处非工作

高位推动,将打处非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新化法院打处非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志业担任组长,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采取逐案调度和重点案件督办相结合的方法统一协调调度全院打处非工作,着重研究问题的解决和办案的进度。从各业务庭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打处非业务指导组,负责全县打处非业务指导,形成了一套结构稳定、运行高效的打处非工作组织体系。

实行包案责任制,挂图作战及时督促

实行一个案件一名县级领导督办,一名院领导包案,一名办案人员承办,一个政府工作组协办的包案责任机制。刑事审判庭、执行局、业务指导组将任务逐案分解落实到人,明确每个案件的具体承办人和执行小组。各包案院领导切实承担起包案责任,对所包案件亲自协调、亲自调度、亲自指挥,确保案件按时办结。对所有陈案实行挂图作战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包案院领导、案件承办人严格按照明确的办结时间完成目标任务。办案进度滞后的由院长向包案院领导、承办人发出督办函;仍然未按期完成任务的,由院长进行约谈。

强化涉案财物的追缴和资产处置力度

为全力提高追赃挽损成效,在审理非法集资案件中,积极督促涉案人员在判决前主动清退集资款,降低后续执行难度,最大限度地减少集资参与人的损失。对于非吸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判决前能够主动清退到位或大部分清退并取得债权人集资参与人谅解,依法从轻减轻或适用缓刑。在非法集资涉财执行中,灵活适用各种法律措施,加大对涉案赃款赃物的追缴,加快对涉案资产的处置变现。一是对赃款赃物一律予以追缴处置,对于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依照责令退赔金额执行其名下份额。二是对抵押、质押的资产,按正常程序进行评估、拍卖,并通知抵押权人交付他项权证,拒不交付的按《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第三项办理注销。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在资金分配中再依法做出处理。三是对依法应追缴的违法所得下达追缴决定书予以追缴执行。四是对于小产权房、无证房产等瑕疵资产,经司法拍卖仍不能处置变现的,由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交工作组处理。五是对于开发价值较大、具有潜在升值空间的资产,积极协调工作组招商引资、项目包装,最大限度地实现资产价值。

加强普法宣传,密织监测预防网

在新化县打处非办的统一组织下,每年开展二次上街设点宣传,发放预防非法集资宣传资料12000余份,制作宣传栏6块,悬挂宣传横幅3幅,发布公告2次,同时在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活动中,以案释法,宣讲非法集资的形式、种类、产生的社会危害和法律后果。在我院开展的新化首次打处非涉财执行案件腾房行动中,执行人员以案说法,把执行现场变成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课堂,达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被全国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信息网、湖南长安网报道,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加强对民间融资涉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查力度。对于涉及同一被告人较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及时将诉讼情况向新化县打处非办进行通报,由新化县打处非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形成非法集资司法预警机制。

 

 

 
来源:新化法院
责任编辑:陈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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