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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法院丨叔侄建房修路陷入连环案,现场调解弥合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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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钊  发布时间:2020-12-15 16:18:36 打印 字号: | |

“这个案子最终能调解成功真的很有成就感。”承办法官刘胜和翻开厚厚的案卷,调解过程的波折历历在目,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最开始互不让步,在六赴现场做工作,多次与洋溪镇司法所、龙盛村村支两委联动调解之后,逐步解开双方心结,案件终于取得圆满结果。

建房修路矛盾重重

被告孙某南与原告孙伯某、孙巨某是叔侄关系。被告因建房修路要通过原告孙巨某的自留地及树木,双方签订了《协议》,后因故发生矛盾,经龙盛村村支两委调处达成《建房修路协议》,但在建房修路中又多次引发纠纷,龙盛村村支两委、洋溪镇司法所、洋溪镇政府多次调处未果,期间发生了阻工事件,洋溪镇派出所出警做工作仍未果,双方矛盾愈发尖锐。原告以被告侵占挖毁其自留地、形成高坎并掩埋水井挖断水管为由,向新化法院起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被告以原告违反协议、侵占被告自留地修路等为由反诉,之后被告孙某南又另行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建房修路协议》并要求孙巨某补偿修路费用。

六赴现场耐心调解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叔侄关系,调解才能彻底解决矛盾纠纷,承办法官为此将调解作为首选办案方式。7月21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勘查,并在洋溪镇司法所、龙盛村村支两委的参与下进行初次调解,但因为双方分歧较多而调解未果。在后续的调解工作期间,双方又多次出现情绪激动甚至互相谩骂的情况。调解工作困难重重,但承办法官并未轻言放弃,他坚信双方存在调解可能,而且只有调解才有利于促进双方世代友好,于是决定调整调解策略,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将分歧矛盾逐个化解,最终再形成整体调解方案,每次调解双方能相向而行一小步,汇集起来就是一大步,只要方向是对的,一定能促成双方达成一致。7月30日,承办法官召开庭前会议并组织双方再次调解,后又多次赴现场与司法所、村支两委联动调解,11月30日,庭审后又组织双方调解。承办法官综合多次调解工作提出调解方案,将方案交给双方征求意见,在双方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最终调解意见供双方参考,双方当事人初步达成一致,为下一步的现场调解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锤定音亲情弥合

“这是我第六次来这里做工作,希望是最后一次。法院处理相邻纠纷案件,本着方便生产生活、互助团结、消除隐患的原则,尽最大努力做调解工作化解双方的矛盾。经过多次调解已形成初步意见,现在组织你们来现场达成调解方案。”在每一处分歧所在地,承办法官将初步调解方案提出来,征求双方意见进行完善,因后续的修改较多,承办法官蹲在现场,在大腿上重新手写调解方案,后来被告从家中拿来椅子和凳子,大家围起来听承办法官宣读最终调解协议,心满意足地在协议上签字,并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现场其乐融融,这是冲突以来双方第一次露出笑容。两家从最初剑拔弩张,不愿以叔侄相称,到现在和好如初,因建房修路破坏的亲情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逐渐修复。调解后,承办法官多次回访双方履行情况并及时协调争议。12月11日上午,原告来到承办法官办公室称双方的调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被告电话告知承办法官已按法院调解书解决所有纠纷。

为成功调解锲而不舍,与司法所及村支两委形成多元解纷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这就是新化法院人用实际行动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诠释。

 
来源:新化法院
责任编辑:陈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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