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双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谭介平等23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首要分子获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双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以谭介平为首的犯罪组织从2010年开始,通过有组织地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涟源城区及周边部分乡镇形成重大影响。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行为,具体违法犯罪54起。同时,该犯罪组织通过阻工、随意殴打他人等手段垄断涟源市城区渣土运输,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谭介平等23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双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谭介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八年十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