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快速高效集中开庭审理了14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4名人大代表、3名政协委员、2名人民监督员及部分群众代表参与旁听庭审。
该院“速调、速裁、速执”三速团队刑事速裁组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类型化案件进行了集中统一排期,一次性集中了送达应诉材料,采取并案连审的“门诊式庭审”方式实现快速集中开庭审理。庭审开始前,法院工作人员告知庭审规则,严明庭审纪律,向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们发放案情介绍材料和旁听案件庭审评议材料,让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们更好地了解案情,对案件庭审进行监督,确保庭审庄严规范。
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简化庭审程序,重点核对被告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进行庭审教育,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在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案件集中当庭宣判,案件宣判时,被告人低头聆听,神情严肃,内心悔恨不已,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庭审结束后,开展了案件庭审评议活动,代表、委员和监督员们纷纷表示,14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类型化案件集中开庭,高质量高效率快速审结,不但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缓解了办案压力,而且在庭审中进行了警示教育,办案方式值得提倡,办案效果值得肯定,同时建议法院进一步加大对危险驾驶犯罪的查处力度,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势,扩大普法宣传效果,形成对危险驾驶犯罪的强大威慑力。
法官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广大司机驾驶员朋友要引以为戒,切勿让“醉酒人”沦落为“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