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4日上午10点,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木然、曾海军、张军贩卖、运输毒品一案公开宣判。该案于2020年9月3日在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各被告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人家属及社会公民等旁听了案件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木然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多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9千克,其中4千克系未遂,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陈木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曾海军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1145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曾海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军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435克,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依法判处张军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