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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晋两地法院携手“作战” 异地执行成功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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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燕红  发布时间:2020-07-08 17:13:0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时维护工程机械制造企业的胜诉权益,推动工程机械制造行业的健康发展,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部署开展涉工程机械行业执行案件专项执行活动。近日,双峰县人民法院与山西省潞城区人民法院携手“作战”,成功扣押涉案工程车辆。

中联重科公司与王某、刘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双峰县人民法院执行。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涉案车辆线索,双峰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一行前往被执行人王某、刘某所在地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翟店镇扣押该涉案汽车起重机一台。承办人持异地执行工作函,找到了潞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刘局长,请求当地法院协助执行,刘局立刻向分管院领导进行汇报,并召开了简短的执行行动会议。由于被执行人将涉案车辆隐藏于他人院落,强制执行则要破门扣车,且被执行人系该村村委会主任,为顺利扣车,会议最后决定请潞城区翟店派出所配合执行行动,并商定先将被执行人传唤到翟店派出所,然后实施扣车的行动方案。在潞城区翟店派出所,执行法官向王某交待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并向其送达了扣押裁定书,在法律的震慑下,被执行人王某答应将院门打开,交出涉案车辆的钥匙。双峰法院成功扣押了涉案车辆。

此案的执行,正如承办法官发给潞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刘局长的感谢短信所言:正因为潞城区人民法院坚持“全国法院是一家”的协执理念,在湘、晋两地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攻克了一件异地执行的“骨头”案件。

执行干警继续向下一执行地点前进。

 
来源:双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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