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去世,母亲受伤,现在对方反让我成为被告,我不服。”2019年10月30日,被告罗某平在新化县人民法院水车法庭调解室中,向承办法官表达不满。
原告罗某桃的丈夫陈某勇驾驶的小车与被告罗某平的父亲驾驶的摩托车相撞,导致被告父亲当场死亡,母亲受伤。
在处理后续问题时,被告罗某平与原告罗某桃发生口角,一时悲愤之下被告罗某平对原告罗某桃进行了殴打,导致原告多处受伤。2019年5月10日,新化县公安局对被告罗某平处以行政拘留5日。2019年9月2日,原告向新化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在法庭调解中,承办法官对被告罗某平的遭遇表示同情,也对被告不负责任的冲动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过法官近三个小时的耐心劝解,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后表示愿意赔偿。同时,通过多次调解,原告也认识到其在处理事故赔偿问题上未照顾受害家属的情绪,也自愿放弃部分赔偿金额,并表达对被告的谅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兑现。
小编短评
被告的遭遇虽值得同情,但冲动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被告因为没有选择正确的维权方式,没有控制自己的情绪,做出不理智的行为,不仅被行政拘留,而且被告上法庭,赔偿伤者相应的损失。在处理此类有较大伤亡的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时,受害方的家属会因为失去亲人而情绪激动,而且赔偿金额较大,双方的分歧会进一步激化矛盾,因此,处理该类事情时可以引入第三方参与调解,比如村支两委成员、有威望的乡贤、双方的共同朋友、人民调解委员会、政府职能部门等,由第三方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管控分歧,防止双方做出过激行为。在上述途径依然无法解决纠纷的情况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由法院作出公正的处理。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也应尽量做调解工作,如本案就以调解方式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案因选择错误的维权方式而产生,又因选择正确的处理方式而圆满解决,两相对照,选择合法、理性的维权方式尤其重要。我们在此呼吁广大群众,在面对纠纷、冲突时,少一份冲动,多一份理性,以妥善解决问题为目的相向而行,及时有效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