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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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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9-30 17:59:31 打印 字号: | |
  鉴于我院物业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为确保重新选定一家理念先进、服务优质的物业服务公司,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位于长青中街及吉星路交叉口左侧)

  (二)外包范围:

  1、老办公楼(约18000㎡左右)

  2、新办公楼(约3600㎡左右)

  3、培训中心(约3400㎡左右)

  (三)外包年限:

  2019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二、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我院物业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司可于10月1日-10月10日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405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联系人:李炳坤 联系方式:17773866161),报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二)相关要求

  报名公司可至我院了解相关物业情况,并制作物业服务方案并于10月10日前将方案提交至李炳坤同志处,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管理方案

  (1)经营业绩:近三年业绩及具体项目

  (2)投标人获奖情况:投标人成立以来管理的物业管理项目获奖情况(提供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有丰富的行政机关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备查,提供2013年至今的社保缴费凭证备查,缴费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管理人员50%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管理处的骨干由德才兼备的优秀员工担任。

  (4)拟安排的团队成员情况:需提供建筑物消防员证、机电工程师证、电梯操作证、强电弱电操作专业技术证书(提供近1年的养老保险证明)。

  (5)整体物业管理方案及措施:具体需包括质量管理、会务管理、档案管理、卫生保洁管理、安全保卫管理、消防管理、机电设备管理、房屋及公用设备管理、绿化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详见物业服务要求,相关资料可在报名时领取)。

  2、预算清单

  投标公司需制作详细预算清单,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基本内容:

  人工费用(含工资、奖金、福利、劳动部门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等)

  公共设施维护费(含必须配备的各类工具费);

  道路、建筑物维护费(含各类材料费、工具费);

  各类机电设备设施维护费(含各类配件费、工具费);

  各种设备、设施易损、易耗件材料费用(含配电设施、公共部分照明、给排水、道路交通设施、停车场及安防消防监控等设施);

  各类设备、设施检测费,维保费,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费,水池清洗费等费用;

  保洁卫生费(含所有的清洁卫生用品及工具费等);

  绿化维护费、绿化整体修剪费(含绿化机械、农药、化肥等);

  办公费用、员工食宿及不可预见费用等;

  法定税费;

  合理利润:

  实施本项目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费用。

  (说明:支出费用公共部分等日常型维修项目单件耗材500元以下的包含在物业服务支出中)

  3、基本资格条件

  (1)物业服务公司需成立三年以上(需提供原件证明);

  (2)必须在娄底市城区范围内有固定的服务机构(需评审小组实地查看通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实地考察及方案评审

  由我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于10月15日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工作(需对投标公司优质项目、人员架构及服务评价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由三分之二以上评审工作小组成员通过后筛选出4家公司,再由评审工作小组根据评分规则对报名公司制定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并确定排名前三的三家公司。

  四、政府采购确定中标公司

  评审工作小组确定综合排名前三的公司报院党组通过后,采用书面推荐方式(经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推荐三家(含三家)以上)报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政府采购,确定最终中标公司。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9月30日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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