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冷水江法院审结一起典型民刑交叉经济纠纷案件,适用“先刑后民”原则裁定驳回起诉,并将相关案卷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2016年9月,杨某向刘某自称其为麦点商城财务老总,现发行麦点商场原始股,利润可观,刘某即向杨某银行转账30万元。后刘某要求杨某出具收据或股权证,杨某以种种理由推诿,亦未支付股权红利。2017年9月,刘某获悉麦点商场关闭,多次要求杨某退还30万元未果,遂起诉请求杨某返还入股资金30万元及利息。
冷水江法院审理认为,麦点商场系非法融资投资平台。杨某以发行原始股为由对外吸资,存经济犯罪嫌疑。根据《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故该院作出上述裁定。
法官在此提醒:诱惑那么大,投资须谨慎。一旦投资失误,选择正确维权方式,及时止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