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群人的工作永远是那么紧张,似乎永远没有闲暇,他们的节假日,甚至每一个夜晚大都与加班连在一起,伏案忙碌、四处奔波成为他们的工作常态,他们的身影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为了公平正义,他们甘于寂寞,无私奉献,为了提质增效,他们奋力拼博,争先创优,他们是娄底市法院系统的干警们。“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年”活动的号角已吹响,在一个个灯火通明的夜晚,在一片片晨光熹微的清晨,他们用蹄疾步稳的昂首姿态,装点着心中的法治之梦。
娄星区法院:按下执行工作快进键
为了有效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巩固“决胜执行难战役”成果,今年3月,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组建执行速执组,大力探索繁简分流,为执行工作按下快进键。
实施繁简分流执行提速
在执行局成立执行速执组和普通实施组。速执组再细分四个小组:文书制作、送达小组,查控小组,结案小组,非诉执行小组。改变所有案件全部分案到人的传统模式,各小组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实现对案件繁简分流和执行事务性工作的统一管理。
凡是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全部归口速执组,由查控小组根据有无财产需要处置这一要素进行首次分流。对能够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施控制的案件,以及经四查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由结案小组快速执结。有不动产、车辆等财产需处置的案件直接通过内勤转移给普通实施组。
自3月26日正式运行至6月12日,速执组收案587件,其中首执案件516件,恢复执行71件,向普通实施组转移案件仅117件,成功分流该院80.1%的执行案件,快速执结444件,结案率高达75.6%。
严控时间节点质效提升
收案后3日内,制作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送达;立案后3日内,提起网络查控并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查询反馈;对能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实施控制的,须在48小时内采取措施,已经冻结的银行存款应在异议期后3日内扣划;需要线下控制的,须在7日内采取措施。对确认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应在经四查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约谈申请执行人,并从约谈组接收案件3日内制作限制消费令、终本执行裁定书、合议笔录和结案审批表。执行完毕、和解终结执行案件,从收案起2日内结案,并将结案文书送达当事人。
一组组数据,一个个时间节点,是执行数据的优化,是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的大比拼,更是执行干警们坚持干字当头、只争朝夕的最强音。
着力规范执行满意度提高
大力加强对执行工作各个环节、各项制度的严格管理,确保执行规范有序。如,对执行到位的款项,要求在7日内发放,不能发放的及时说明理由并经领导审批,做好当事人解释工作。对经四查后确无财产、又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的案件,一律通过速执组约谈申请被执行人告知情况并听取其意见,取得当事人理解,制作终本约谈笔记。此外,娄星区执行局成立了党小组,每周五下午召开党小组会议,扩大至全局非党干警,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开展一周工作总结回顾,对无故久执不结的,一律严肃追责,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截止至6月12日,该院首执结案件1023件,新收案件中,无一人信访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