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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中院开展“送法进戒毒所”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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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成文 李玲  发布时间:2019-06-12 17:40:10 打印 字号: | |

6月12日,在第32个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部分干警在娄底市戒毒所开展禁毒宣传普法活动。旨在让戒毒人员认清吸毒贩毒行为的危害性,帮助他们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追求。 

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建新告诫学员,“人生总有坎坷,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大家一定要记住三句话,毒品猛于虎,浪子回头金不换,我要戒毒而不是要我戒毒。”在与戒毒学员交流时,他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要坚定意志,服从管教,积极配合治疗,永不言弃。二是要秉着对国家、对家庭、对自己负责任的态度,痛改前非,无论是在戒毒期间还是从戒毒所出来后漫长的人生道路上,彻底告别毒品;三是要积极投入新生活,对未来充满信心。

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石乃强以《以案释法、警钟长鸣,远离毒品、健康人生》为题,给学员们上了一堂普法教育课。他通过讲授娄底中院审理的三件因吸毒而引发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分析“活生生、血淋淋”的犯罪事实,希望能够教育、警示、挽救学员,达到“远离毒品、健康人生”的目的。  

此次在戒毒所开展禁毒宣传普法活动,对强制戒毒人员起到了重要的警示、教育意义。娄底中院今后将继续加大禁毒宣传的力度,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增强公众禁毒意识,为打造“无毒娄底”作出努力。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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