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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娄底环资审判护航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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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翔 严文郁 梁成文  发布时间:2019-06-03 11:25:28 打印 字号: | |

新湖南客户端5月30日讯(记者 马翔 通讯员 严文郁 梁成文)5月30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近三年来,娄底市两级法院共审理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36件、民事案件4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为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进程打下了良好基础。 

当前,环境污染成为群众关切的社会问题。环境资源审判,即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和行为依法作出处理。随着社会的环境素养和环保理念日益提升,环境公益诉讼越来越受到公众关注,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据介绍,娄底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呈现出四个典型特征:行为类型化,主要集中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进行非法采伐、非法开采、非法排放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作案主体比较单一,多为单独或个别作案;主观恶意小,多是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主体文化素养偏低,法制观念淡薄。

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作用,娄底市两级法院于去年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依法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重点加强对资水、涟水等流域环境污染案件及较重大资源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同时,畅通环境资源类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做到快速审查、快速立案、快速分流,大力探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审判工作,切实维护好环境公共利益。

娄底市各级法院还通过设点咨询、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组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宣传方式,向群众详细介绍环境公益诉讼的内涵、广大公民如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等相关法律问题,以实际行动提高全社会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意识,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协调联动,推动形成保护环境公共利益的强大合力,在保持中立裁判的前提下,为环境公益诉讼依法提供便利和条件。

下阶段,娄底市两级法院将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专业化建设,探索审判机构专业化;着力加强理论研究探索,对在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展开调研,并提出法律建议;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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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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