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5月1日起,娄底市辖区内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实行集中管辖,集中管辖的法院确定为双峰县人民法院和涟源市人民法院。双峰县人民法院管辖娄星区和涟源市辖区范围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涟源市人民法院管辖冷水江市、新化县、双峰县辖区范围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其他非集中管辖法院不再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这是记者4月28日从娄底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行为。由于我国的法院系统与行政区划设置一一对应,过去行政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容易受到地方的干预和影响。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是我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而采取的重大举措。一是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案件由集中管辖法院审理后,与被诉行政机关管辖地分离,可以倒逼行政机关从源头上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自觉纠正执法不规范、不严谨的现象,让执法不再“任性”。二是有利于提高行政审判质效。通过集中管辖审理,可以减少法律适用上的地域差别,便于统一裁判尺度,解决“类案不同判”的问题。三是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跨行政区划的集中管辖法院不受当地政府制约,可以更好地避免行政机关干扰和地方保护,从而有效促进公正司法。
据了解,为了顺利推进全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督促集中管辖法院配齐配强行政审判人员,14名行政审判专业法官被送往省高级人民法院集中培训。同时,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开通了两个集中管辖法院与对应属地法院之间的跨域立案功能,当事人可直接向集中管辖法院递交诉状,也可以在属地法院递交诉状,由属地法院提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基层法院‘民告官’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将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护。”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李红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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