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发展回眸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工作报告
——2018年1月4日在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9-03-04 16:30:15 打印 字号: | |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高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在全市党政机关争创一流,在全省法院系统争创一流”目标,奋力打造“为民法院”、“阳光法院”、“智慧法院”、“书香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年来,全市法院顶住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的压力,坚持多办案、快办案,力求办铁案、办精品案,司法绩效取得较大提升。2017年市中院受理案件6734件,审执结6151件,收、结案数创历史新高,比2016年分别上升44.56%、51.65%,增幅位列全省中级法院第一,结案率提高三个百分点;法官人均办案数同比上升17%。全市法院受理案件54029件,审执结46816件,同比分别上升11.22%、17.27%,收、结案数创历史新高。市中院荣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集体荣誉,市中院李红菱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双峰县法院胡咏梅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娄星区法院颜莉芬荣获“青少年普法教育全国先进个人”。

一、立足三大审判,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尽了全力

(一)依法惩治犯罪。市中院审结刑事诉讼案530件,判处罪犯637人;全市法院审结刑事诉讼案件2765件,判处罪犯3173人。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审结黑恶势力、杀人、抢劫、抢夺、绑架等犯罪案件388件。二是坚定不移“打虎拍蝇”,彰显党和国家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集中力量审理了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贪腐大案要案,成功审理了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株洲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建平受贿案,沅江市原市长肖胜利受贿、滥用职权、行贿案等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5件,是市中院历年审理省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数量最多的一年。全市法院审结职务犯罪案件32件59人。三是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危害群众生活的犯罪,全市法院审结相关案78件。四是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市中院对特大毒品案首要分子方春林、何立新等被告人判处死刑,对十余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全市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649件735人,有力震慑犯罪分子。五是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全市法院对1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6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二)助力转型发展。市中院审结民商事案2664件,全市法院审结民商事案22415件。一是把防范金融风险摆在突出位置,依法维护我市金融秩序安全,全市法院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7706件。二是加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司法应对,有效化解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重大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全市法院依法审结建设工程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地产、租赁纠纷等案457件。三是依法高效稳妥审理涉贫困户、职业病患者、农民工等特定群体案件,切实为他们在就业、医疗、教育等方面依法提供法律保护,全市法院审结相关案件120件。

(三)促进依法行政。依法保障老百姓诉权,全市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1157件,同比增长44%。依法行使监督职责,对合法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支持,对违法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全市法院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76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全市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诉讼35人次。加大协调、和解力度,全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通过协调、和解方式结120件,如苏某某35人诉娄底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以和解撤诉结案,促进了行政争议的有效解决。依法保障当事人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全市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29件。市中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73件,全市法院审结行政诉讼案3315件。

二、回应群众关切,在攻坚克难上下了功夫 

(一)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在全社会大力支持下,全市两级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共执结各类案15146件,同比上升21%,执行标的到位额3.2亿余元,同比上升18%。一是大力开展“集中清理积案”专项行动。一大批社会关注度高、久执未结的案件得到有效执结,全市法院清理执行积11483件,执行标的到位额2.9亿余元。二是坚决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全市法院判处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5人,司法拘留783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614例,限制高消费2367人,限制出境852人,予以罚款69人,扣押被执行人车辆67台。三是强化联动机制。市中院与检察机关、公安局、银行、通信运营商、新闻媒体等机构和部门构建联合打击失信行为联动机制,全市法院建立“审执联动、上下联动、执警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

(二)勇于担当推进“打处非”。以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打处非”工作的艰巨任务,市中院专门明确刑二庭、民二庭和执行局等三个部门全力攻坚“打处非”工作。重拳打击了一批社会危害大、群众深恶痛绝的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市中院审结了吴文初集资诈骗、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2亿余元),金海公司吴雄华等十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2亿余元)等21件大案要案。全市法院受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58件,审结44件。稳妥有序推动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坚持和解重整与破产清算并重,全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50件,审结27件。加大资产处置案件受理力度,全市法院受理资产处置兑现案件39件。

(三)千方百计化解信访难题。推进立案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建成全省法院一流水平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安检区、信访服务区、便民服务区、自助服务区等六个功能服务区,设13个接待窗口,方便群众来访来诉。推行院领导带头接访,市中院院领导接访70次。坚持领导包案,全市法院领导包案办结涉诉信访案件360件。加强和规范司法救助工作,全市法院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22.9万元。推进依法治访,全市法院法处置闹访、缠访人员10人。

三、坚持蹄疾步稳,在司法改革上有了突破

全市法院坚决落实党中央的要求,以自我革命的勇气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市中院相继出台了九个司法改革文件,初步完成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改革。全市基层法院积极跟进,其中娄星区法院坚持先行先试,其改革的“娄星模式”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的批示肯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娄底法院系统的工作第一次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批示肯定。

(一)以落实法官员额制为重点,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坚持严控比例和好中选优,圆满完成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全市法院遴选产生员额法官301名,将办案骨干配置到审判一线。实行人员分类定岗,将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确保干警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建立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制度,全市法院54名入额院领导承办案件2150件,担任审判长参审案件11670件,实现了资深法官的角色回归,院庭长示范表率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为核心,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新型审判团队。确定员额法官的年度办案任务,推行在专业化基础上的均衡分案。改革裁判文书签署制度,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加审理案件的文书。成立专业法官会议和部门法官会议,为法官正确裁判提供咨询意见。

(三)以保障法官依法履职为目的,推进职业保障制度改革。落实工资制度改革,完成全市员额法官工资套改工作,从2017年6月开始,全市法院员额法官已按新标准发放工资。制定《法官业绩评价办法》,建立以工作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机制,激发法官工作热情。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切实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审判职责。

四、全面从严治院,在队伍建设上动了真格 

(一)强化党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责任心教育。各项工作坚持党组和领导带头,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加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窗口岗”建设,充分发挥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读《习近平讲故事》心得交流会、微型党课、知识答题赛等创新型党员活动。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市中院多次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赴新化扶贫点开展结对帮扶,切实帮助挂点扶贫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修建便民桥、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及发展猕猴桃、茶叶等特色产业,现已帮助脱28户90人。

(二)树立良好导向。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市中院共提拔副处级、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干部34名,有力调动了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全市法院组织干警参加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执行、司法技能等政治业务培训26期、1120人次,促进职业能力、职业素养、职业精神的培育。推进“书香法院”建设,邀请著名法学家张新宝等专家学者授课,推行每月读经典活动,鼓励干警多读经典法律书籍、多思考业务问题。

(三)狠抓作风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出台《从严治院六项规定》、《关于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规定》等规章制度,对纪律作风问题作出刚性规定,无论谁违反一律依纪依法处理。注重抓早抓小、抓习惯养成,建立三级谈话机制,对不良表现、苗头倾向进行经常性提醒。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举报和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市中院核查问题线索51起,全市法院全年共查处违纪违法干警6人 

五、主动接受监督,在促进工作上出了实招

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市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展情况。认真办理和落实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在加大法院执行力度等方面充分采纳代表意见。坚持主动公开、全面公开、实质公开,全市法院直播庭审26次,公开裁判文书24326份,公开执行信息12116条,邀请代表、委员评议、旁听庭审619人次,向代表、委员推送法院工作信息686条。市中院主动接受巡察,通过接受巡察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新发展新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在座各位代表、委员理解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不足问题仍然存在,面对办案任务加重、责任风险加大的新常态,有的法官存在畏难情绪和本领恐慌。二是司法公信力有待提升,执行难、裁判尺度不统一以及司法不廉等问题还需进一步解决。三是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需要加快步伐推进。四是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和全面落实阶段,需要解决的深层次问题较多。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法院工作,推动法院工作加快发展。

2018年的工作思路

位代表,2018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力抓好“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审执业务建设”三大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开启新时代全市法院工作新征程。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打造新时代法院队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接待好每一名当事人、处理好每一起矛盾纠纷上。狠抓党组建设,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党组成员和领导干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抓好审执业务工作,带头办理大案、难案、要案。狠抓支部建设,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础工作的落实,举办支部书记培训班、支部书记讲党课、优秀党支部评选等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党员的作用。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引导干警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打造一批具有娄底品牌、娄底经验和娄底模式的司法成果。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大比拼、庭审大比拼、文书制作大比拼等系列活动,提升法官公正办案、定分止争的司法本领。

二、公平公正审理好每一起案件,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杀人、盗窃、校园暴力以及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新型传销犯罪等危害群众生活的犯罪,切实保护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加大对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的保护力度,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每一起行政案件,满足群众在行政许可、劳动就业、信息公开等领域的合法诉求,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妥善审理好涉农、涉贫困户以及涉农村产业发展等案件,为乡村振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持依法治污,积极审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领域的案件,严厉打击破坏大气、水体、土壤等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三、全力破解司法难题,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一是继续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坚持一个专项一个专项地开展、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开展执行积案“百日攻坚”活动,集中力量对执行积案进行全面清理。紧盯实际执行率、标的到位率等群众关注和感受到的硬指标,推出简案快执、科技助力、线索悬赏等执行手段,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巩固与公安、检察、银行等部门的执行联动,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的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有效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执行失范问题。二是全力攻坚民间融资风险处置及“打处非”工作。集中力量办结一批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加快破产案件审理进度,依法破产清算一批,依法和解重整一批,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有效推进资产处置兑现工作,实行专案专办、专人负责,穷尽一切调查手段尽最大可能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群众挽回损失。三是切实解决信访难题。坚持重点突破和重点督办,通过解决一批重点信访积案促进涉诉信访形势好转。创新网上信访、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等机制,拓宽有效解决涉诉信访的渠道。

四、坚定“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决心,继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改革督察,抓好司法责任制的落实落地,决不能因改革中出现不习惯或不适应的情况而走改革的回头路。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推动人财物省级统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启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推出员额法官退出机制、内设机构改革、法官逐级遴选、法官职业保障等改革。加强院庭长审批权下放后的审判权监督,以办案质量和效率彰显改革成果。推动司法流程标准化、司法裁量标准化、司法质量标准化、司法权责标准化、司法公开标准化、诉讼服务标准化等六个标准化建设,为严格公正办案、统一裁判尺度、评价法官行为全面设定标尺和“路线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推行电子送达、庭审直播、远程审判等信息化手段,推进电子法院、智慧法院建设。

五、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断改进法院工作。人民法院将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上更加强化自觉,拓宽渠道,增强实效。对代表、委员的建议,对人民群众的批评,对社会各界的关切,以诚恳的态度予以接受,以平和的心态予以回应,以实在的措施予以整改,在监督下自我加压,在监督下开展工作。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人民法院将牢牢坚持党委领导这个核心要求不变,牢牢坚持接受人大监督这个制度安排不变,牢牢坚持服务保障地方发展这个基本任务不变,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为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的新娄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晓明
娄星区法院涟源市法院冷水江市法院新化县法院双峰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