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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工作报告

——2016年2月19日在娄底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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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3-04 16:21:36 打印 字号: | |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市中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年来,市中院新收各类案件5003件,同比增长12.02%,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40336件,同比增长38.04%;市中院审、执结各类案件4495件,同比增长13.58%,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50%;全市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36733件,同比增长38.05%,法官人均结案80.5件(全省法官人均结案58.48件),同比增长39.79%,法官人均结案数创历史新高。2015年,市中院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再次进入全国中级法院十强;行政审判工作荣获全国法院先进;法治宣传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获评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警务工作先进单位。一年来,市中院共有24个集体、39名个人受到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一、紧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市中院审结各类刑事诉讼案件475件,同比增长8.5%;全市法院审结各类刑事诉讼案件2711件,判处罪犯2990人。一是依法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市中院审结杀人、抢劫、抢夺、盗窃以及涉黑涉恶等案件108件182人,全市法院审结528件693人。市中院成功审理了社会和媒体高度关注的“娄底持枪抢劫金店案”,一审判处被告人肖望东死刑、阳长春无期徒刑。二是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市中院审结重大毒品犯罪案件19件,判处罪犯55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18人。全市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01件,判处罪犯685人。三是依法推进反腐败工作。市中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4件,判处罪犯24人,成功审理了湖南科技学院原院长佘国华、原副院长吴起华受贿案。全市法院审结职务犯罪案件31件45人。四是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挂牌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五是依法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实现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案件开庭率100%。


    积极调节民商事社会关系。市中院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831件,同比增长2.62%,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30.72%;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0198件,同比增长34.36%。密切关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城镇化建设、新型工业化建设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市中院依法审结房地产、建设工程、股权纠纷、重大项目合同纠纷等案件367件,同比增长9.65%,全市法院审结3534件,同比增长72.56%。高质高效审理民生案件,市中院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等案件383件,同比增长10.6%,全市法院审结4572件,同比增长6.3%。注重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全市法院审结相关案件4360件。加大农民工权益保护力度,全市法院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080件。市中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91件。依法审理涉军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妥善审结涉高速公路房屋拆迁案等系列重大行政案件。市中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67件,同比增长94.19%,全市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717件,同比增长13.56%。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等工作,全市法院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502件。依法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审查国家赔偿案件39件。市中院全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43件,同比增长56.96%;全市法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49件。


二、坚持群众满意根本标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稳妥处理非法集资、民间借贷及金融借款案件。强化司法审判力量,形成打击和规范合力,全力维护我市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一是严惩集资诈骗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及其他相关犯罪。成功审理了被告人吴雄华等10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非法集资14亿余元,实际诈骗金额2.4亿余元),被告人曾志鹏集资诈骗案(非法集资8亿余元,实际诈骗1.4亿余元)等多起大案要案。市中院全年共审理非法集资刑事诉讼案件11件56人(涉案金额57.66亿元),审结6件7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以上刑罚5人。全市法院受理非法集资刑事诉讼案件54件155人,审结39件79人。二是妥善应对民间融资借贷纠纷,规范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市中院依法审理民间借贷案件410件,同比增长51.85%,全市法院依法审理民间借贷案件3951件,同比增长26.83%。三是组织开展金融借款案件审判执行专项活动,娄星区、涟源、新化等法院专门成立了金融案件合议庭。全市法院共审结金融借款案件2857件。


    大力解决“立案难”。积极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加大案件受理力度,推行当场立案、预约立案等便民措施,实行“统一审查、统一送达、统一调卷、统一排期”的大立案工作模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市中院、各基层法院收案数均出现大幅增长,其中涟源市法院的收案数突破一万件。一年来,全市法院一线法官加班加点,“5 2”、“白 ”成工作常态。涟源市法院、双峰县法院、娄星区法院、新化县法院法官总办案数居全省前30名,涟源市法院、娄星区法院、冷水江市法院、双峰县法院法官人均办案数居全省前30名,全市法院27名法官办案数居全省法官前列,受到省高院的通报表扬。


    强力化解“执行难”。一是大力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百日执行大会战”等专项执行活动。二是重拳惩戒失信行为。全市法院依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591人,限制高消费和出境2013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96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546人;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判处罪犯6人,娄星区法院一则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产生良好影响。三是积极拓宽执行新路径。建设执行查控室和执行指挥中心,促进执行工作的规范、联动和高效。与娄底电视台公共频道联合推出《铁腕治赖——娄底法院执行在行动》专题栏目。市中院全年执结各类案件447件,同比增长24.51%,执行标的到位额3.88亿元;全市法院执结各类案件7241件,同比增长97.52%,执行标的到位额12.24亿元。


三、强化机制创新内生动力,确保规范高效司法


    着眼质效提升,促进管理机制完善。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实行非审判岗位法官挂庭办案制度,推动优秀法官回归审判。改革案件评查模式,突出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工作。推行司法绩效约谈和督办机制,促使法官坚守审限底线。规范和改革司法辅助案件的办理,将评估、拍卖等对外委托事项纳入数字化法院系统,全年办结评估、拍卖等对外委托事项168件。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成4个数字法庭及互联网庭审直播系统建设。引进推广裁判文书纠错和上网文书公布技术处理系统,推动法官办案智能化。逐步推进互联网庭审直播常态化,全年开展庭审直播15场次。


    立足固本强基,增强基层司法能力。市中院加大审务督查、业务指导、案件督办力度,促进基层法院工作的创新和提升。冷水江市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娄星区法院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禁毒宣传活动,受到国家禁毒委的高度评价;涟源市法院多篇优秀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双峰县法院积极推行轻刑快判机制改革成效明显;新化县法院开展巡回审判248场次,方便边远地区群众诉讼。


四、恪守公正司法神圣使命,努力打造优秀法院


提升专业素养,争创品牌法院。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注重审判实务调研和成果转化,培育高层次司法人才。在最高法院举办的第二十七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市中院共有8篇论文获奖,继2012、2013年之后,再次进入全国中级法院十强;在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2015年年会等多个全国性学术论坛上,市中院共有21项调研成果获奖。全面推行岗位练兵,开展庭审观摩、文书评比、案例评比等系列活动,全年共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170人次。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著名法学专家授课,提升法官法学理论素养。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硕士以上学历法官比例达24%,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


推进阳光司法,建设公信法院。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重要工作、重大部署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市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立案信访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建立院领导与代表定向联络机制,人大代表观摩点评庭审14场,设立代表、委员微信联络群,推送工作信息300余条。二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市法院网上公开裁判文书25632份,裁判文书公开数量位居全省第三名。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全市法院新增人民陪审员183名。三是大力加强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以案释法”、视频宣传、法治讲座、新闻发布会等系列活动。开通“娄底中院”官方微信,发布微博、微信2450条,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329篇。


坚持从严治院,创建廉洁法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市中院党组专门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了法院工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人,修订出台《干部约谈制度》等多项制度,聘请10名社会人士担任廉政监督员。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召开了全市法院规模空前的从严治院大会。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中院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这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关心、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审判质量和效率、司法权威和公信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案件数量迅猛增长,法官办案压力极大,案多人少矛盾愈加突出;三是法官队伍素质和新要求不相适应,个别法官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不正,违法违纪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两庭”建设以及物质装备保障有待进一步强化。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的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中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公信立院、文化建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从严治院”工作方针,为娄底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一、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全力提升法治保障水平。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严格贯彻实施好新刑诉法和刑法修正案(九),依法从严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等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坚持依法审判与矛盾化解并重,依法审理与经济转型升级、企业自主创新、生态文明建设、农业现代化、扶贫工作等密切相关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坚持权利保障与权力监督并重,稳妥处理重点工程、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拆迁拆违等行政争议,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坚持能动防控和严厉打击并重,创新全方位的治赖机制。


高度重视、积极应对我市民间融资、借贷案件高发形势,对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侵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益的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有力的打击,对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及时有力的保护,为我市金融市场和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以公平正义为目标,全力增强案件审判质效。严抓审限管理,出台全市法院审限管理制度,进一步缩短办案周期。推动建立网上预约、网上立案、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对涉及困难群体、农民工讨薪、妇女儿童等案件,实行快速审查、快速保全、快速执行。积极应对案件大幅增长的巨大压力和严峻形势,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行院领导参与办案制度,加强司法辅助力量配备。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打造“一小时司法服务圈”。


    三、以从严治院为抓手,全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严以用权、依法用权,始终保持利剑高悬、警钟长鸣的高压态势,对违法违纪干警严查严处。实施“审判人才提升工程”,推行“专家型法官”、“学者型法官”培养计划,着力培育法官高端人才、法官领军人物。推出“精品案件、精品庭审、精品文书”工程建设,提升法官职业素养和审判水平。着力培养更多高层次理论研究人才,重点推出一批法学理论与成果转化兼优的复合型审判专家。发挥市中院作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优势效应,进一步深化文化载体、文化平台、文化设施建设,实现文化建设与司法审判双提升。


    四、以科技强院为依托,全力促进法院信息化建设。主动适应“互联网 ”和大数据新常态,努力建设娄底法院信息化3.0版,打造“司法审判快车道”。全力推进信息化转型升级,全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案件集中管理控制中心、警务安防监控中心,加快建立立体化的信息化工作体系。推进审判执行流程科学管理,逐步完善数据集中管理平台,促进司法管理的科学化、效能化。


五、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全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坚持有重点、有步骤地做好各项改革准备。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提高陪审员参审率和参审面。继续推进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改革,设立“圆桌式”专用审判庭。积极探索减刑、假释案件当庭宣判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落实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诉调对接、诉非衔接等矛盾化解工作机制。


    六、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全力强化接受监督工作。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改进和创新接受监督工作方式,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实行“办理与沟通”并重,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利用微信、微博、短信等交流平台,加大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络力度。继续开展国家宪法日、公众开放日、庭审直播等活动,拓宽接受社会监督渠道,促进法官严格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新使命,奋斗铸就新辉煌。2016年,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坚守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为推动“加速转型、奋力赶超”和法治娄底建设添劲加力,为实施娄底“十三五”规划、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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