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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工作报告

——2014年1月9日在娄底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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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3-04 16:17:39 打印 字号: | |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年,市中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五型”法院建设,全力创优争先,全院干警齐心协力、昂扬奋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年来,市中院审、执结各类案件2567件,全市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26876件,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97.86%,多项工作迈入全省、全国先进行列。市委授予我院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十佳先进单位。市中院法学理论研究继上年历史性跨入全国十强之后,2013年跃居全国中级法院第一名;刑事审判再获全国先进;行政审判荣获全省、全国先进;民商事审判荣获全省先进,并成功获得最高法院指定的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管辖权;涉诉信访、司法警察工作保持全省先进地位。人民群众对我市法院及法官形象的满意度大幅提升,在全省综合民意调查中获80.50分,连续两年居全市最高分。


一、抓好三大审判,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抓好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助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三大审判齐头并进,全部进入全省、全国先进行列。


(一)强化刑事审判,维护安定和谐秩序。市中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05 件;全市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682 件,判处罪犯3317 人。一是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市中院审结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7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二是有力打击毒品犯罪。成功审结特大毒品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永长死刑。市中院全年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7件,判处罪犯73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共计45人)。三是集中打击侵财犯罪。全市法院开展专项审判活动,共审结抢劫、抢夺、盗窃、“PS”犯罪等案件569 件,依法严惩罪犯815人,其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181人。四是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市中院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2 件,判处罪犯24人。成功审理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系统彭曙等特大贪污受贿案,涉案金额达2亿余元。遏制职务犯罪轻刑化,严控贪污受贿案件缓、免刑。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罚当其罪,保障人权。积极参与社区矫正,依法促使服刑人员及早回归社会,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假释人员,依法撤销假释裁定,收监执行。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努力增进和谐。2013年,市中院刑事审判再次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为全省唯一连续两年获此殊荣的法院。


(二)强化民商事审判,营造公平有序环境。市中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950 件;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7878  件,涉诉金额46.69 亿元。高度重视民生类案件的审理,全市法院审结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695 件。强化维权力度,平等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及农民工权益。妥善审结87起煤矿纠纷案件,促进煤矿企业有序发展。依法稳妥审理涉军案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审结广东苏荷公司诉李某侵犯商标权案,保护智力成果。不断深化司法调解,提高调解效能,成功调解扶某某诉刘某某等21件民间借贷系列案(涉51名当事人),维护民间资本市场的安全。2013年,市中院成功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对优化娄底招商引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民商事审判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三)强化行政审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大行政诉讼收案力度,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收案数连年大幅增长,市中院全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9件,全市法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99件。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审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34件。推行“裁执分离”新机制,稳妥审查房屋拆迁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4件,依法保障沪昆高铁建设等多项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协调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协调处理袁某某等房产登记案,促成其他系列案的妥善处理,及时化解了涉及七百多户债权人的行政争议。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协调结案率达83.05%,居全省之首。积极开展国家赔偿工作,保障当事人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全年收案23件,结案22件。2013年,市中院行政审判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最高人民法院调研组专程来我院调研先进经验。


二、坚持司法为民,努力保障合法权益


切实关注利益诉求,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一)强化司法威慑,破解案件执行难。积极探索执行新机制,开展“积案清理”、“反规避执行”等五项专项活动,完成涉银行、涉党政机关积案清理。严厉打击赖债行为,惩失信,护诚信,树法威。两级法院对126 名“老赖”进行网络曝光,对135名拒执人员依法制裁,营造“失信必惩”强大声势。开通执行局长电子信箱,接受群众举报。设立执行案件司法救助专项基金,依法发放救助金100万元,体现司法关怀。与银信部门建立“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增强执行效果。市中院全年执结各类案件167件,全市法院执结各类案件2840 件,执行到位标的3.35亿元,解决了一大批执行难案。


(二)化解涉诉信访,提升群众满意度。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推进立案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制定《来诉来访接待工作若干规定》,设立专职导诉员,增设休息桌椅和饮水机,印发诉讼指导资料2万余份,方便群众诉讼。开展“热情服务、高效司法”窗口竞赛活动,打造“微笑窗口”、“亲民窗口”服务平台。出台《院领导带案下访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大接访、大下访、大化解”,全市两级法院领导包案办结涉诉信访案件125 件。积极开展判后答疑,有效消除了一批上诉、上访因素。全市法院成功化解涉诉信访案件252 件。2013年,市中院涉诉信访工作保持全省先进地位,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会议在娄底召开,我院做了典型经验发言,受到了省高院和其他法院的肯定和好评。


(三)支持企业发展,助推新型工业化。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落实支持“四年倍增计划”司法保障措施,促进我市新型工业化建设。市中院依法妥善审结涉企案件480件,结案标的额4.63亿元。严惩各类涉企犯罪,优化企业发展治安环境。加大涉企合同纠纷审理力度,保障市场交易安全。设立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依法支持企业发展。按照市委要求,建立院领导联系企业制度,组织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院长带队深入厂矿企业调研,市中院领导班子联系走访企业64家,召开座谈会16次,取得良好效果。


三、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深化创优争先


以争创一流为目标,坚持高标准定位,激发司法潜能,提升司法品质,打造司法品牌,努力建设一支富有凝聚力、亲和力、战斗力的法院队伍。


(一)贯彻“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司法作风。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六项措施”,围绕市委部署的“万名干部下基层,三联三转三提高”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联社区,机关干部进社区”活动,走访街道社区,帮扶困难群众。市中院干警共进社区801人次,联系社区群众860多户,帮助困难群众65名,为帮扶对象解决实际问题86个。拓展司法便民领域,全市法院开展法官大走访、巡回审判、法制讲座、送法下乡活动500 多次,发放各种法律宣传资料11万余份,推进便民司法由“院”到“村”。大力开展司法救助,依法缓、减、免诉讼费,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切实整顿司法作风,开展作风监督巡查。市中院纪检组4次对基层法院机关及34个人民法庭明察暗访,10次对中院机关作风进行督察,严肃整顿作风。


(二)实施“人才兴院”,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全面深入开展“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出台《关于实施“人才兴院”战略的决定》,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60人次,着力打造司法人才高地。继续公开招录高学历人才,目前我院具备研究生学历的法官比例达到18 %。不断深化学习型法院建设,市中院被市委授予“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十佳先进单位”。着力创建理论研究品牌,市中院继2012年历史性跨入“全国十强”之后,在2013举行的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市中院共获得10项大奖,跃居全国中级法院第一名,喜获全国法院一等奖,另在其他两项全国性学术论坛上分获一等奖,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对我院的理论研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三)构建防控体系,有效维护司法廉洁。坚持抓早、抓小,规范公务、警务用车,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对重大案件、重点案件进行督察,堵塞廉政漏洞。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聘请廉政监督员,促进法官廉洁履职。设立法官荣誉室,培育干警健康向上的道德情操。强化警示教育,定期为全院干警上党风廉政课。市中院廉政建设得到有效推进,2013年被市纪委评为廉政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四、优化司法机制,有力推进公正高效


狠抓审判规范化,增强司法开放性,捍卫公平正义生命线,努力将审判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一)抓好司法绩效,审判管理更加严格。从严治理案件超审限,全年召开10 次审判绩效调度会,及时跟踪办案进度,全面整治“懒散慢拖”行为,为审判工作“提速”,案件平均审限天数同比缩短12 天。严格办案绩效考评,办铁案,快办案,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市中院一审裁判上诉发改率仅为2.63 %。坚持全面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共评查案件1600余件,裁判文书质量明显提升,市中院多份判决书荣获全国、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积极推进审判管理改革创新,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成立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专业咨询委员会,实行专业化分工,有效推进审判质量的提高。


(二)夯实基层建设,司法保障更加有力。加强数字法庭建设,努力提升庭审现代化水平。全面促成四级专网建设,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积极改善基层司法条件,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已完成13个人民法庭的改建与新建,改善乡村诉讼服务环境。选派优秀青年法官充实基层力量,人民法庭司法水平不断提升,全市34个法庭共审理各类纠纷8123 件,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孙地长等一批优秀基层法官。


(三)打造阳光司法,接受监督更加主动。加速推进司法公开,开通市中院官方微博,开展庭审网络图文直播,全市法院在网上“晾晒”裁判文书12445份,接受全社会监督。全面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决议,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坚持专项工作向人大报告,市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行政审判工作。畅通法院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建立院领导与代表、委员“定向联络”制度,聘请十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两级法院共邀请代表、委员征求意见43 场,观摩庭审96 场,见证执行36 场。支持人民检察院的诉讼监督,依法审理抗诉案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7 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作用,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7346 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0.36 %,同比提高10.14个百分点。


各位代表,2013年,市中院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得力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有效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期望相比,法院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少数法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不足、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欠缺,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司法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法官司法理念不新,办案作风不正,司法不廉等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三是信访和执行难等问题仍然存在,司法公信建设步伐亟需加快。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在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4年市中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断推进司法公信系统工程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娄底、法治娄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突出司法公正,更好地维护全市大局围绕市委总体工作布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为“融城战略”等决策部署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依法严惩各类犯罪,严厉打击侵财犯罪、食品药品犯罪、网络谣言犯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犯罪等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推进平安娄底建设;全力抓好民商事审判,出台司法服务文件,助推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稳妥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严厉制裁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资源环境的司法保护,设立环境保护合议庭,严厉制裁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二、践行司法为民,更好地服务民生保障。多措并施创新执行机制,多力并举治理执行顽疾,强化执行力量配置,以更大力度、更大决心严惩逃避执行行为,让“老赖”寸步难行,让失信者无处藏身,让抗拒执行者付出沉重代价,最大可能实现胜诉权益;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力促纠纷有效化解,最大可能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涉诉信访依法治理,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最大可能化解社会矛盾;充分考虑群众所盼所想,广泛推行巡回审判,不断深化“家门口”服务,出台司法便民具体措施,全面推出“网上立案”等特色服务,最大可能让人民群众享受司法便利;完善小额诉讼速裁机制,探索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努力做到“简出效率,繁出精品”,最大可能打造矛盾化解高效平台。


三、推进司法公开,更好地接受外部监督。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推进法院微博建设,完善“法院开放日”活动,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对庭审活动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着力提升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更加注重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执行专题工作汇报制度,严格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积极办理建议提案。强化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继续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监督执行,确保监督落到实处。认真对待检察建议,继续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让更多的基层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支持司法。


四、狠抓司法作风,更好地推进队伍建设。以整顿“四风”为重点,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始终坚持从严治院,强力推进反腐倡廉,竖起“高压线”,装上“安全阀”,高举反腐“利剑”,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构建“点、线、面”结合的案件质量控制体系,集中管控好重要岗位、重要案件、重要环节。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惩戒一起。深入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打造法院精英团队。办好《娄底审判前沿》,推动全市法院法学研究大繁荣,将理论研究推向更深更广领域,带动全市法官法学素养的提高,促进法学理论在审判实践中的应用。继续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制定“专家型法官”培养计划,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夯实审判事业的人才基础。强化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促进基层法院科学管理,推进全市法院司法绩效实现更大提升。


各位代表,成绩源自努力,拼搏成就梦想。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广泛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依法履行司法职责,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以更优良的司法作风,更优质的司法服务,更优异的司法业绩,谱写人民法院事业新篇章!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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