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建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工作情况
2010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支持,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娄底“科学发展,加速赶超”大局,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依法履行司法职能,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实行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669件,办结2529件,结案率为94.75%。
一、紧紧围绕办案要务,践行司法使命
坚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努力化解攸关群众权益的司法难题,切实担负起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的司法使命。
发挥惩防效能,营造社会安宁环境。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36件,审结291件,结案率为86.6%。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罚当其罪。一方面,坚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共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53人,做到当严则严。深入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活动,审结了涟源韦德文等人特大毒品案。积极开展打击假币犯罪专项活动,一审判处无期徒刑2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震惊全省的湘西非法集资系列案发生后,我院根据省高院指定,成功审理了系列案中的被告人金和平等人集资诈骗案,该案涉及金额3.6亿元,受害人数千人,案卷200多宗;另审理了涉及金额达290余万元的吴志华等21人盗窃涟钢物资案,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和过失犯,依法从轻处理,发挥刑事审判教育、挽救功能,做到该宽则宽。同时,从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入手,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确保量刑的公平公正。在市人大的提议下,我院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减刑、假释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正确执行证据规则,确保案件质量。去年5月,我院在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发言。
拓展审判职能,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38件,审结787件,结案率达93.91%。坚持全程全员全面调解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 并延伸到法庭之外、立案之前。将案结事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提高调解率、审限内结案率及降低发回重审和改判率、申诉信访率上下功夫,力促当事人服判息诉。稳妥处理涉及老弱病残孕、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的案件,保障弱势方的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3起、工伤纠纷案件7起、医疗纠纷案件6起。慎重审理国企改革改制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案件,湖南华达机械总厂的破产清算工作进展顺利,处理了一大批遗留问题,已协助市政府安置职工7000余人。邀请全市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业界、律师界代表召开座谈会,共同探讨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路径,通过司法手段鼓励支持智力创新。我院被评为全市国企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和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
完善司法应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09件,审结95件;受理国家赔偿与违法确认案件15件,审结14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件,结案10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召开座谈会和重点走访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定期向行政部门通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通过对矛盾纠纷的全面研判,适时提出司法建议,为行政部门提升管理水平提供帮助。针对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加大疏导工作力度。如涉及300多户的西阳李氏祠堂权属登记纠纷、涟源150户高速公路拆迁纠纷等案件的处理,均通过行政协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紧紧围绕民本理念,担当司法责任
坚持贯彻“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推动司法民主化,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丰富便民举措,真正惠及民生。积极推行以咨询、受理、审查、答复为一体的立案模式,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提高效率。提供导诉服务,印制了诉讼须知、申诉指南、诉状样式等10余种手册,供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查阅;推行值班庭长制度,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庭领导在立案信访窗口值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实行诉讼流程、收费标准公示,并在机关大厅电子显示屏和娄底法院网平台发布开庭公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逐步实施刑事被害人救助和执行救助制度,共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54万余元,支付救济款35万余元。拓宽民意表达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共组织院领导接访活动37次,接待来访人员920人次,处置50人以上的群体访6次。2009年下半年由上级交办的百件信访老案已全部清理完毕,我院被评为全市清理信访积案先进单位。
创新执行手段,积极维护民权。共受理执行案件182件,执结案件164件,执结标的7284.5万元,执结率达90.1%。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积极开展全市集中清理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活动,化解农村金融风险,共执结此类案件230件,执结标的2000余万元。健全执行信息查询系统,扩大查询范围,为当事人查询信息提供方便。优化执行案件网上跟踪督办系统,坚决纠正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媒体上公布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并实行悬赏举报,发动社会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加强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的协同,防止不当干预,提级、指定、交叉执行案件25件。对当事人反映的执行不作为、违法执行等问题加强督办,共发出执行督办函32份。
拓宽公开渠道,深度关注民声。加大公开宣判和判后释疑力度,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加强司法宣传工作,根据法院工作大局和重大活动部署组织宣传报道,做到在重大问题上不缺位,在关键时刻不失语。充分利用《娄底法院网》平台,宣传法院形象,普及法律知识,接受社会监督,该网站自开通以来点击率已逾200万次。实行网上立案查询、网上信访、网上答疑,为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提供便利。规范对外委托归口管理工作,杜绝了对外委托鉴定、审计、评估、拍卖等活动中的“暗箱操作”。倡导法官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真正做到司法为了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三、紧紧围绕公正目标,建设司法队伍
坚持以司法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把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激发队伍活力,凝聚干警人心,树立司法公信。
深化领导班子建设。继续发挥好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强化班子成员优良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协作与沟通,打造个体合格、整体合拍的优良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决策前、工作中,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不断加强工作的前瞻性和决策的科学性,为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最高法院司法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对我院的班子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向省高院重点推介。去年4月,中国法院网特邀院长赴京,专门就班子和队伍建设进行经验访谈,该期访谈被最高法院评为优秀访谈节目。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活动,创新教育形式,注重精神层面的塑造和鼓励,同时以文化建设为载体,加强职业道德素质培育,引导干警改进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针对全市法院机关作风、庭审纪律、警车管理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发出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全年发放《个案廉政监督卡》近3000份,对举报的全市两级法院相关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5件,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
推动司法能力建设。坚持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积极开展庭审观摩、审判实务研讨、重点案件讲评等内容多、形式新、要求严的培训活动,并采取发布指导性案例、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和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等措施,提高全市法官驾驭庭审、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制作文书的司法能力;开展岗位练兵,安排新进人员轮流到信访窗口工作,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组织突发事件演习和警务技能集训,提高处突应变和实战能力;机关院内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审判庭安装了安检设施,对羁押室进行了改造,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共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参加最高法院、省高院、市委组织的各类培训315人次。我院有2人分别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严格准入门槛,优化选人机制,全市法院公开招考录用了26 名工作人员,我院新招录人员全部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紧紧围绕规范要求,强化司法管理
坚持从司法工作规律和特点出发,着力解决制约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管理机制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推行精细化管理。全面整合原有管理机制,坚持以优化制度推动管理,以绩效考核强化管理。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强力推行以“日清、周结、月通报、季点评、年总结”为基础的精细化管理。自主研发了流程管理和司法绩效台帐系统,建立案件催办、督办、警示三级审限跟踪响应机制,实现了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各阶段的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加强了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制约和监督。建立法官绩效台账,将司法绩效各项指标纳入部门和干警的业绩评价档案,与干警的晋升、评优、奖惩挂钩。结合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全面评查各类案件,并对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涉诉信访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共评查两级法院案件2751起。
强化内外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执行法院工作报告制度,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积极进行整改。完善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受理、办理和反馈等流程管理,确保办理质量和效率。多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虚心接受批评和意见。积极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员的工作,定期邀请座谈,认真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措施。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行裁前公示和公开听证,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监督,着力打造阳光工程。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为两院的沟通和交流开辟了新的渠道。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大宗物质采购、司法委托评估拍卖鉴定、减刑假释等重点工作环节,由事后监督延伸至事前监督。
带动基层提升。我院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坚持面向基层、服务一线的工作方针,积极行使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职能,强化管理手段,带动基层法院工作整体提升。全面履行队伍协管职能,协助当地党委调整基层法院班子成员10人。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通过深入基层法庭、组织业务培训、点评案件质量、规范请示制度、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促进了全市审判执行工作的协调全面发展。加大对基层法院“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的督导力度,新化法院已完成审判办公大楼的整体搬迁,双峰法院新审判办公大楼主体工程也已完工。至此,全市5个基层法院的审判庭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各位代表,2010年,面对各类案件持续增长、办案任务异常繁重、维稳压力十分巨大、审判力量相对不足的形势,我院发扬团结拼搏的精神,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这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得力于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我院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深层次矛盾凸显,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的任务仍十分艰巨;二是新时期、新任务对法院工作和法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个别法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还有待转变,工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涉诉信访、执行难问题仍然制约着法院发展,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面临严峻考验;四是适应新形势下法院工作需要的人才支持、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司法环境仍不如人意,法院安全防范压力巨大,给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恳请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予以监督、支持。
2011年工作安排
2011年作为“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中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进一步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机制,强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司法职能,在司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司法,为娄底“保发展、促转型、惠民生”和“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能动司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一要坚决落实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切实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性。坚定不移地贯彻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之有据,宽之有度。要继续将打击锋芒对准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针对毒品、假币、假证、短信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开展专项审判活动,保持强劲的打击态势。要加大对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推进反腐败建设。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建议,齐心协力化解矛盾,群策群力维护稳定。
二要稳妥审理调结构、转方式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切实增强保民生、促增长的坚定性。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要积极运用政策考量、利益平衡、和谐、柔性等多种方式,努力寻找有利于当事人双赢、多赢的处理办法。要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就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帮助企业增强抵御外部经济风险的能力。要妥善处理好涉及民生、群体利益的纠纷,注意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探索多元化有效处理途径,把民生问题当民心问题,通过保民生,实现得民心。
三要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切实增强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要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坚持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协调,通过发挥政治、组织优势解决行政纠纷,并着力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要注重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关注原告撤诉后和解协议的落实情况,防止因协议得不到有效履行而引起新的纷争。
二、坚持和谐司法,践行为民宗旨,满足群众需求
一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要进一步提高接待窗口的服务质量,规范文明用语和工作程序,杜绝“冷硬横推”现象,充分体现对当事人的尊重,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案件办理要符合当繁则繁、该简则简的要求,既满足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需要,又减轻当事人讼累,节省司法资源,缓解审判压力。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立案及审理过程中运用诉前保全及财产保全等法律手段,在执行过程中探索实施限制高消费、集中拍卖、债转股等执行新举措,同时,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应对执行难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要继续完善案件调解机制。要综合考虑法律、法理、社情、民意等多重因素,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平息纷争。要将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办案目标。
三要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要建立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导致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做到预料在前,应对在前,防止因办案不当诱发社会矛盾。要加大对初信初访的处理力度,落实申诉首访接待负责制,在解决当事人合法合理诉求上下功夫,切实防止初访变成重复访,新案变成积案。
三、保障公正司法,深化机制创新,推动工作发展
一要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要严格实行案件质量责任倒查制度,特别是对来信来访和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建立台帐,剖析原因,并记入法官执法档案,促进工作责任心的增强和办案质量的提高。要强化院长、庭长、合议庭对案件质量的把关责任,提倡院长、庭长带头办理大要案、复杂案。要继续加强对基层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通过加强绩效考核、完善指标体系、出台指导性意见,统一全市法院裁判尺度,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
二要探索司法公开新途径。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到法院参观、旁听庭审、参与互动交流。要进一步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制度,以《娄底法院网》和我院内网为平台,除法律禁止公开和不宜公开的案件外,对已生效的裁判文书予以公开发布,并主动收集社会各界对裁判文书的意见和建议。对社会广泛关注、有重大影响或有重要教育意义的案件,要通过到当地公开开庭、庭审直播、网络视频等方式,扩大庭审效果。
三要改进法官培训方式。要把提高化解矛盾和司法为民的能力作为培训的核心内容,实现培训由理论研究型向理论与实践结合型转变,由知识培训型向知识与能力结合型转变。要扎实推进岗位练兵活动,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充分发挥优秀法官的传帮带作用,推广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四、促进廉洁司法,提高队伍素质,改善司法形象
一要坚持不懈地抓班子、带队伍。领导干部要做到在政治上坚定清醒,在重大决策上科学民主,在选人用人上公道正派,在工作作风上求真务实,在廉洁自律上严格要求,在生活情趣上健康高尚,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对干警队伍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善抓善管,对存在问题的干警该教育的严肃教育,该换岗的调整岗位,该查处的坚决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在全市法院大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警示教育,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渗透性。
二要坚持不懈地强化监督制约。抓好内部监督,以监督促公正。对司法不廉、裁判不公等行为要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决不姑息,绝不迁就,以反腐倡廉的实际行动警示干警、取信于民;对容易滋生不良现象的重点岗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案件不出错、队伍不出事。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以公开树公信。正确处理好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接受监督的关系,强化履行职责必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同时,特别要注意加强对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职业纪律约束,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
各位代表,新时期新形势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寄托了新的期盼,我们将立足新起点,采取新举措,实现新作为,通过公正廉洁高效司法,努力办铁案、精品案、和谐案,建人民信任的法院,做人民满意的法官,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