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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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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3-04 15:37:03 打印 字号: | |

2006年工作情况

2006年,中院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规范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全力打造优良法治环境

一年来,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我院积极履行审判职能,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2589件,办结2453件 ,结案率为94.75%。

(一)充分发挥打击职能,竭力维护社会稳定。一年来,中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犯罪的职能,健全“严打”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95件,审结384件。根据全市治安现状,依法重点打击涉黑恶集团犯罪。经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功审结了“6·30”涉黑特大案件。该案有被告人98人,其中52人被控涉黑犯罪,涉及罪名23项,犯罪事实170起,案卷材料211册,其中7人被判死刑,4人被判死缓,7人被判无期徒刑,30人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法严惩了为非作歹、称霸一方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和抢夺、盗窃等多发性财产犯罪。审结了流窜六省市、残杀6人的陈辉、邬湘、贺振军等人杀人、抢劫系列案,依法判处陈辉等3人死刑。认真开展“打击商业贿赂犯罪”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等专项审判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经营秩序。坚持宽严相济,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对青少年犯罪和初犯、偶犯、从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摧毁犯罪分子的经济基础。认真办理减刑假释案件763件,促进罪犯改造。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预防犯罪功能。     

(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积极运用司法手段调整各类经济和社会关系,坚持判决与调解并用,及时化解纠纷,消融矛盾。共受理民事案件567件,审结549件,审结率为96.83%。妥善处理婚姻家庭、侵权赔偿、劳动争议等常规民事纠纷,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依法开展服务国企改革专项审判活动,共审结企业破产案件37件,处置企业资产1.08亿元,为企业收回债权1500万元。以司法审判服务“热点”领域,对审理涉煤纠纷、知识产权保护等新类型案件进行了有益探索。依法快审快结涉农村、农业、农民的“三农”案件203件,并采取减免诉讼费、深入农户调解等系列“护农”、“便农”、“助农”措施,使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最大程度地得到实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调解,构建“立案调、庭前调、庭中调、判后调”四位一体的全程调解新机制。在实际审判工作中,不断改进调解方法,提高调解艺术,对待当事人耐心、细心、公心,找准矛盾的症结点、认识的盲区点、情感的感化点,在和风细雨的调解中逐渐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同时,健全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的新机制。对社会影响大和调解难度大的重要案件,由院领导亲自组织调解。如中院领导亲自组织有关人员,经过反复辨清法理、道理和情理,调解了冷水江市东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与冷水江冷耐华鑫耐火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当场执行兑现,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过去相比,中院民事案件调解率大幅提高到36%,其中一审民事案件的调解率达到创纪录的52.3%。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行政司法监督的职能作用,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06件,审结71件,并执结非诉行政案件25件。高效、高质审结了娄底城区钢城北路28件不服拆迁行政裁决案,确保了钢城北路和涟钢薄板工程的顺利建设。依法审理了娄底城区春园路5件行政诉讼系列案,确保了春园路的拆迁和春园步行街的建设。

(三)协调各方力量,提高执行效果。在全市法院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澄清底数,建好台帐,严格监控,加强目标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法院共执结执行积案940件。为强化清积效果,营造清积声势,召开集中兑现大会。兑现执行积案56件,标的款物达2274万余元,对8名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妨碍执行的行为人进行司法拘留。进一步创新执行工作机制,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中院与纪检、国土、工商等十多个部门联合行文,在全省率先构建了执行威慑机制。建立实施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疑难案件,通过努力将执行工作纳入了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法院负责、社会协同的执行工作机制,提高了执行工作的整体功效。中院全年共执行各类案件148件,标的1.87亿元。

(四)畅通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规范申诉信访工作,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实行联合接访、“首问责任制”、“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制度,加强源头治理,控老访,抓新访,并由院领导包案办理重点信访案件,有效遏制了越级上访的蔓延势头。推行再审立案和申诉听证制度,强化审判监督工作,及时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去年共审理再审案件58件,依法改判29件。大力推行司法救助,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全年共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执行费113万余元。

(五)创新机制,确保公正与效率。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行使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考评、司法绩效考核、司法信息统计等职能,确保审判管理的规范有序。继续推行以个案评查为基础的司法绩效评估制度,建立干警个人绩效档案,考核到人,问责到位,实现了审判提速、案件提质。2006年在省高院组织的司法质量评查中,我市法院案件质量又有了较大提高,33项司法绩效综合排名步入全省先进行列。以凸显法官的独立裁判地位为方向,制订了《合议庭工作规程》,合理界定合议庭成员的权力与职责,加强对合议庭的合理指导与监督,既大胆赋权,又加强监控。加大公开审判力度,实行“阳光审判”,在一审案件已全部实行开庭审理的基础上,着力提高二审、再审案件开庭率,让当事人有证举在庭上、有话说在庭上、有理讲在庭上,让胜诉的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败诉的当事人输得明明白白。

二、以加强司法能力为重心,全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一年来,中院按照培养职业法官的要求,以能力建设为重心、以约束激励为主导、以监督考核为手段,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一)发挥表率作用,打造坚强领导集体。2006上半年配合市委再次对中院班子进行了调整,进一步优化了班子的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进一步完善班子民主集中制和勤政廉政制度,使一班人工作团结,作风廉洁,议事民主,决策科学,处处作表率,时时作标杆。中院被市委评为基层党建示范点、先进基层组织和“好班子、好队伍、好业绩”三好单位。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制订政治业务学习规划,以在岗培训、自我教育和警示教育为载体,全方位提高干警能力。多次组织全院法官集中学习,并邀请著名法学家授课。重视对干警职业技能的训练,开展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等活动,提高干警的辨法析理和庭审驾驭能力。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干警良好的职业道德。重视司法人才的培育。坚持法官遴选制度,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基层法院遴选优秀的年轻法官,进一步优化队伍素质。积极鼓励干警在职深造,重奖促学。目前全院拥有硕士学位的干警达7人,正在攻读硕士学位的干警5人,本科以上学历占全院干警的81.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了法院工作人员招考工作。全院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严格准入、定期培训的法官选拔培养机制。

(三)构建有效机制,规范权力监督。继续坚持“从严治院”方针,加强对两级法院法官的动态监控,加大廉政考核力度,实行审中监管与审后监督相结合,审判监督与纪检监察相结合,确保法官正确用权。加强业外约束,坚持明查暗访,认真排查违纪苗头,防患于未然。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廉政建设,设置了春节廉政建设“六条紧箍咒”。严格违纪责任追究,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违纪必究。重点加强对基层法院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全年共查处12人。完善内部监督体制与外部监督体系的衔接。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评议,坚持“未评先改、边评边改、专题整改”的原则,对市人大常委会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面分析梳理,认真研究,深入整改,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整改报告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获全票通过。

三、以基层建设为基础,大力加强指导与监督

一年来,中院继续把加强基层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大力强化对基层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努力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一)加大业务指导与监督力度。坚持中院领导一岗双责制,每人负责联系指导一个基层法院,及时帮助解决基层疑难问题。加强对基层法院的审判管理,对全市基层法院案件进行统一交叉考评,并及时排名通报。继续进行二审案件点评,提高基层法院一审案件质量。先后制定5个指导性文件,规范全市法院审理相关案件的裁判尺度。加强对基层法院的审判业务指导,抽查基层案件106件,剖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的措施,促进基层提高司法水平。

(二)充分发挥队伍协管职能。配合市委和当地党委选任基层法院院长1名,协助调整基层法院班子成员3名。努力为基层法院干警职级待遇解决创造条件,目前全市基层人民法庭庭长落实了副科级待遇,基层法院内设庭室主要负责人基本实现了高配。加强对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指导与规范管理,双峰县法院和涟源市法院均被评为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

(三)加强“两庭”建设督导功能。开展法庭工作大检查,准确把握全市法庭现状,找准改进方向。积极为法庭建设争取各方支持,科学规划,目前全市所有法庭改建和改造均被列入国债项目,有望在几年内实现提质的目标。对尚未完成整体搬迁任务的基层法院积极督促,给予全方位的支持,目前已有两个基层法院完成了整体搬迁任务,其余三个基层法院的整体搬迁已进入攻坚阶段。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的工作还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审判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少数案件的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个别干警自律不严,办案不细,对待当事人态度不文明;三是“执行难”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四是物质保障乏力,财务运转艰难,法院工作负重前行的现象短期内难以改变;五是缠诉上访突出,“终审不终”的现象让人担忧。今后,我们将花大力气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市法院工作向新的目标、新的水平发展。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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