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5年工作情况
2005年,中院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为保证,树立科学的司法观,全面增强司法能力,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依法服务大局有成效
一年来,大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法为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全院共受理一审、二审、再审、复议、诉讼保全、减刑、假释等各类案件2317件,审结2245件,审结率为96.9%。
一是发挥打击职能,依法惩治犯罪,创建“平安娄底”。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共受理刑事案件379件1136人,审结370件1107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354人。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爆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上半年,组织专门力量,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排除一切阻力,依法处理了涟源“4.19”大案的涉案财产,彻底铲除了罪犯谭和平、刘小平等涉黑犯罪势力的经济基础。认真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共审结一审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13件35人,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8人。12月,对被告人罗红滨、何维亮抢劫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查明两被告人在新化县城资江河边进行抢劫,并用弹簧刀将被害人捅死,依法判处了两被告人死刑。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共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6件36人,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16人。5月,审理了李沐旺等4人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查明被告人共贩卖、运输海洛因50公斤,判处全案4名被告人死刑或死缓。严厉打击职务犯罪。4月份,审理了市纪委原正科级干部周凡辉犯罪一案,认定被告人周凡辉犯诈骗、受贿、招摇撞骗、贪污、行贿、诽谤等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严把案件的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一年中,全市两级法院共改变检察机关起诉罪名12个,因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或撤回起诉案件14件,宣告被告人无罪2件3人。
二是发挥调节职能,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娄底”。坚持为大局服务的指导思想,认真开展民商审判工作。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63件,审结642件,结案率96.83%。加强为企业改制服务工作,审理涉及国企破产、租赁、转让、劳动争议、借款等纠纷案件154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下半年,依法处理了湖南洪源机械厂破产一案,及时化解了各种矛盾,顺利通过了财产分配方案,做好了稳定工作,受到了省委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重视调解工作,深入群众,找准症结,化解矛盾,争取做到“案结事了”、“案了矛盾了”。一审民商案件调解率达45%,处于全省前列。认真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审理行政案件42件,依法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加强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接待来信来访1582人次,落实院长预约接待制度,院领导预约接待217人次,使部分上访问题当场得到解决。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专项活动,立案复查信访申诉案件160件,其中改判18件。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司法救助,共对144件案件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执行费162万元。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清理执行积案,捍卫法律权威。“执行难”是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也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难点问题。一年来,中院迎难而上,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创新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共受理执行案件303件,执行247件,执行率为81.5%,执结143件,净执结率达47.2%,执行标的1.6亿元。灵活运用审计执行、和解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方法,用好、用活法律赋予的强制措施,讲究执行艺术,集中执行力量,努力攻克执行难案。4月份,顺利执行了冷水江同兴市场工程款纠纷系列案,为70多人实现了债权,为100多位农民工讨回了工资,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下半年,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共执行积案54件,执行标的6378万元。11月中旬,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兑现大会,共兑现案件57件,金额2903万元,其中,中院兑现案件12件,兑现金额1768万元。
(二)加强监督管理,司法质量有保障
一年来,中院不断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件,确保全院干警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文明司法。
一是严格审判管理。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在立案时,实行排期开庭制度,在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建立隔离带,防止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与主审法官有不正当接触;在审理时,实行跟踪监控,防止主审法官拖延办案,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时,坚持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相分离,防止执行权过分集中,产生执行腐败。进一步完善公开审判制度,增强审判透明度,推进“阳光审判”,确保司法公正。
二是强化案件质量考评。建立案件送评、建档、通报等制度,细化各类案件的质量标准,完善司法质量考评规程。改革考评方式,由单一的事前考评改为事前考评与事后考评相结合。全年共抽评各类案件1649件,召开案件质量讲评会11场次,发考评通报12期,指出少数案件在实体、程序及法律文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的具体措施。11月份,在全省法院司法质量考评中,我市两级法院案件质量均为优秀,没有不合格案件,得到了省高院的充分肯定。
三是认真接受人大工作评议。牢固树立人大意识,努力做到接受人大监督无禁区,听取人大代表批评意见无保留,办理人大交办督办案件无条件。从4月开始,认真开展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活动。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干警大会,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总结了一年多来法院工作情况,全面清查了存在的问题。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工作进行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3.1%。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针对人大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和法院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中院制定了整改方案,对每个问题责任到领导、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个人,限期整改到位。依法办理人大常委会督办、交办、转办案件21件,认真办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建议案17件,并答复了代表,争取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认真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严肃执法。
(三)加强队伍建设,法官素质有提升
一年来,继续坚持从严治院的方针,强化各项措施,加强队伍管理,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法官素质。
一是着力强化班子功能。年初,中院领导班子作出了“正确行使权力,坚决拒收钱物,公道正派用人,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持从严治院”等五项承诺,充分发挥标杆和旗帜作用,在廉洁自律、公正执法、公道办事等方面为全院干警作表率。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互相交心通气,团结协作;健全民主集中制度,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确保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发展。
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教育。认真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个活动领导有力,部署周密,态度端正,工作认真,成效明显,得到了中央、省、市督导组的充分肯定。认真开展创建党建示范点活动,加强党员法官的先进性建设,鼓励和监督党员法官“远离牌桌,靠近书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在整改活动中,重点对审判、执行、财务等岗位和环节,找出“病症”,分析“病因”,祛除“病根”,并进一步建立完善91项规章制度,建立公正司法的长效机制。
三是严格执行“六条高压线”。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构筑“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四不为”惩防机制。严格贯彻执行省高院制定的“六条高压线”和“六个严禁”,加强廉政纪律教育,大力培养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风气,提高廉洁司法的自觉性。同时,强化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结,违纪必究。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共立案查处8件,党纪政纪处分10人,通报批评3人。
(四)加强督促指导,基层工作有发展
一年来,中院高度重视基层工作,按照“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方针,不断加强督促指导工作,推动基层工作不断发展。全市五个基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048件,审结16620件,审结率为87.25%。
一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中院党组十分关注各基层班子情况,多次研究基层班子问题。根据市委要求,协助组织部门调整了五个基层法院班子成员13人,行政警告处分基层班子成员1人,使基层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大力加强基层法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法院选任了144名人民陪审员,公开公平公正地招录了12名工作人员。
二是加强审判业务指导。进一步完善二审案件质量点评通报制度。一年来,共发点评通报15期,详细分析了基层法院一审案件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指明了进行改判和发回重审的理由,促使基层法院及时整改,提高办案水平。针对涉煤案件增多的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座谈,共同研究审判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确保基层法院裁判公正,减少二审改判。
三是加强法庭指导。建立联系法庭指导制度,中院领导不定期下法庭检查指导工作,抽查案件质量,并进行现场讲评,提高法庭执法水平。同时,督促和指导法庭加大调解力度,加强内部管理,推进硬件建设。2005年5月,娄星区涟滨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庭。
各位代表,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中院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个别法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偏低,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尚未完全杜绝;少数法官不注重学习,不掌握新的知识和审判技能,只凭老经验办案,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法院干警进出口渠道不畅,优秀法律人才严重短缺。二是少数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高。个别案件认定事实不清,处理不当;有的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导致当事人产生歧义而申诉上访;有的案件延期、中止审理不当,造成审理时间过长,引起当事人的不满;“执行难”的问题仍没有根本解决。三是指导基层力度不大。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调查研究不够,办法不多,指导不力。个别基层干警执法不公,办案不廉,损害法院形象。四是经费紧张。中院基建欠帐多,债务沉重;由于案件增多,办案费用增加,办公办案经费十分短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工作。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逐步解决。
二、2006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面做好法院工作十分重要。我们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努力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构建和谐娄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为此,我们将进一步求真务实,全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公正司法,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
一要强化刑事审判职能。科学判断、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治安形势,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敲诈勒索等多发性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努力推进反腐败工作。坚持严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握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打击准度。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刑罚的惩处和教育功能,充分体现刑事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要强化民商行政审判职能。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要进一步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调整、规范作用,整顿市场秩序,促进诚信交易;依法审理企业改革改制案件,促进资产重组;妥善审理涉“三农”案件,促进新农村的建设,维护基层政权的权威。依法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注重发挥司法调解功能,依法妥善处理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案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要强化执行工作。继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加大清积力度,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充分利用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争取各方支持,整合各方力量,形成执行工作合力。创新执行工作机制,着重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争取案件执行率在85%以上,净执结率在50%以上,执行标的额在60%以上。
(二)坚持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要加强教育培训。加强教育培训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教育培训效果。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法官忠于职守、秉公办案的职业理念,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社会良知,正直善良、刚正不阿的优秀品格。加强纪律作风教育,增强法官廉洁司法意识,做到从法如流、执法如山、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加强法官业务培训,提高法官办案水平,使法官既有公正司法之心,也有明辨是非、断决曲直之能。
二要规范法官行为。切实规范法官的办案行为,不论是立案、庭审、调解还是执行、信访,都要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减少办案的随意性,避免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不必要怀疑;切实规范法官的为民行为,坚持司法为民,实施司法救助,把方便留给群众,把责任留给法院,充分体现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院爱人民的思想;切实规范法官的业外行为,革除一切不良嗜好,加强自身修养,检点自身行为,保持良好形象。继续开展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活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整改队伍建设、公正司法和涉诉信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法官行为规范化、司法质量优质化。
三要严肃办案纪律。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防止法官与律师有不正当的接触,禁止个别律师打着法官的牌子向当事人索拿卡要。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当事人的关系,防止法官接受当事人的请吃、请玩和钱物,确保司法廉洁。进一步规范诉讼收费,禁止超标准收费、超范围收费,或者截留、挪用诉讼费。继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增强严格遵守省高院“六条高压线”的自觉性。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对法官的执法行为看死盯牢。加大对违纪办案人员的查处力度,坚持违者必究的原则,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三)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
一要提高司法实践能力。增强服务大局的政治能力,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力促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增强调解疏导人民内部矛盾的为民能力,通过真诚、平实、易懂的思想沟通,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解决复杂疑难案件的审判实务能力,保证诉讼渠道畅通、诉讼负担减轻、诉讼裁判公正,确保“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
二要提高业务指导能力。坚持重心向下、固本强基的原则,形成精力向基层集中、力量向基层加强、政策向基层倾斜、工作向基层贴近的格局,切实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在办案质量、审判作风、物质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实行案件质量点评通报和司法绩效考评制度,督促基层法院提高办案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业务的指导能力,促进基层加强案件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进一步加强指导法庭能力,促进法庭提高审判效率,着力解决“官司打得起,时间拖不起”的问题。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我院的各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深知,形势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要求和期望也在不断提高。我们将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和大力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会议的决议,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进一步扎实工作,公正司法,依法为推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