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1月4日下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全体干警进行了集中学习。
该司法解释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针对近年来建筑市场的新变化、司法实践的新问题、管理政策的新规定,主要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鉴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和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等问题作了新的规定。民一庭全体干警结合司法审判实践,逐条进行了研读,与《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进行了新旧法条对比学习,对新精神进行了认真领会。大家还就关联法律规定《招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等进行了学习。
通过此次学习,干警们纷纷表示,该司法解释的出台,为正确审理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着力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提供了有力的依据。该庭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深入理解并运用该解释,进一步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以不断适应建筑施工行业的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