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保护湘江的重要支流、娄底市的母亲河――孙水河,进一步推进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秋季攻势,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开展,努力促进保护生态环境公益合力的形成,2018年10月25日下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举行了《娄底市孙水河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暨环境公益诉讼座谈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鑫、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光中、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调研员罗辅秦等四位娄底市人大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孙水河管理处、市环保协会、部分基层法院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一荣主持会议。
会上,中院民四庭庭长胡春贤介绍了全省法院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的具体内容及我市法院系统落实“春雷行动”的具体情况;市人大法制委罗辅秦调研员介绍了《娄底市孙水河保护条例》的制定、实施情况;双峰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长松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了公益诉讼审判实践的特点及难点;各与会代表紧紧围绕如何为孙水河保护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环境公益诉讼启动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环保协会与检察院如何形成联动机制、环境公益诉讼审判中的问题等事项提出建议。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光中对市中院加大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力度等工作表示了充分的肯定。
市中院高鑫院长全程参加座谈会,他强调指出,通过此次座谈会,收获很大,对“春雷行动”和公益诉讼必须做到:第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三大攻坚战的司法保障,全市两级法院要坚决贯彻省院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此类案件,贯穿始终,涵盖法院立案、刑、民、行政、执行所有业务部门,妥善处理涉环境资源类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第二,切实把环境公益诉讼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工作,作为我院司改的重要内容推进;第三,要建立专业的审判团队,并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各办案人员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第四,对于与会代表提出的环境公益诉讼存在困难与问题,会后将进行专项研究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