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撤并内设机构的情况下,将中院原有26个庭室按审判执行和综合保障两大类整合为11个团队,精简幅度达57.7%。下辖基层法院经过整合,内设机构不超过10个庭室或团队。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娄底两级法院多措并举、上下联动,仅用一个月,就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据悉,娄底中院确定各团队负责人由分管院领导兼任,相应调整一名院领导分管多个不同职责部门的情况,明确各院领导作为团队负责人的相关工作职责,使各院领导工作职能责权明晰、不再交叉。副处级以上干部不再分管或协管相关团队,直接安排到团队中,以充实团队力量,实现资源有效整合。院务会改变了由院领导、专委、副处级以上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参会的方式,改为由院领导、专委及团队确定的党支部书记参会,将原部门负责人,特别是审判团队部门负责人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从而有更多精力投入到审判中去。
据了解,娄底中院将专委以上院领导确定为团队负责人,统一调配分管团队人员;确定一个团队设定一个党支部,由党支部书记负责日常团队管理,将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实现部门统一管理、人员统一调配、工作统一安排。
娄底中院院长高鑫说:“只有实行内设机构改革,减少管理层次,优化司法资源,让更多干警回归办案一线,案多人少问题才能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