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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法院依法对2起涉恶犯罪案件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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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欣 梁言  发布时间:2018-09-03 15:34:1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涟源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涉恶势力犯罪案件2案2人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2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邓某娟和被告人吴某成等人先后在涟源市安平镇大塘边村桐树组原顺隆煤矿办公楼一楼的空房内、安平镇桐树坪村、安平镇岛石村的农民家、石马山镇青烟村、三甲乡梁某军家、荷叶水库、六亩塘镇白石村黑山羊养殖场附近等地共同开设流动赌场。赌场以扑克牌“扳闭十”的方式进行赌博,赌注100元起,上不封顶,按照3%的比例抽头渔利,每场参赌人员达二三十余人。期间,邓某娟共同参与开设赌场约12场次,每场抽水渔利7000元至上万元不等;吴某成共同参与开设赌场约10场次,分得水钱约4000元。

        涟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娟、吴某成与他人共同开设赌场并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在共同犯罪中,邓某娟、吴某成均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退赃,据此,法院依法判处吴某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邓某娟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今年以来,涟源法院全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共受理涉恶案件30件51人,涉及12个涉恶犯罪团伙,审结26件47人。此次集中公开宣判进一步彰显了该院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该院还邀请了娄底市扫黑办、涟源市宣传部相关领导参加旁听并监督。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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