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组一次性成功调解72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有效化解了一批集团诉讼纠纷,为娄星区法院诉前调解工作深入发展积累了成功经验,提供了典型范例。
准确预判案情,纳入诉前调解环节
2014年9月29日,刘某某等72名原告与被告娄底某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为原告办理好房产证,双方发生纠纷。2018年7月5日,72名原告诉至娄星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交付不动产登记证,并赔付违约金。
该批案件立案前,通过对案情及当事人情况的分析预判,立案信访局决定采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将关联案件转至诉前调解组,纳入诉前调解范围。
耐心明法析理,快速集中调解纠纷
速调速裁庭诉前调解组接到该案后,于7月7日(星期六)周末加班组织原、被告双方以及该小区消防负责人进行调解,深入了解案情及双方诉求。对于那些在外地未能前来调解的原告,法官通过短信、微信等通讯手段传送相关文件,使沟通得以顺畅进行。在诉前调解组工作人员及速调速裁庭庭长的集中协调下,双方对涉及到的消防、违约金、办证等争议内容逐一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当天双方初步达成调解方案。
因涉案人数众多,经过连续两个周末加班调解,7月22日,原告方与被告方终于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原告方申请通过诉讼程序来确认该案的法律效力。7月23日,立案信访局工作人员连续4个工作日利用午休,加班加快审批立案分案。
多元调解化纠纷 法院倾力解民愁
7月27日,原、被告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进一步进行调解,但双方就房产证办理时间等细节问题僵持不下,副院长谢爱平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所提问题均得到妥善解决,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该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历时4年多终于和解,72起案件圆满结案。该系列案及时结案,不仅解决了72户业主的后顾之忧,也促进了娄星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了娄星区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
长期以来,娄星区法院勇于探索、积极作为,依靠法院的司法权威性和公正性以及调解法官的丰富经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采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全面推行繁简分流,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机衔接,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迫切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