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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肃毒必严
——娄底中院集中宣判6起涉毒案件12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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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朝华 梁成文  发布时间:2018-06-21 15:33:1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6.26国际禁毒日”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良好氛围。620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贺再民贩卖、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6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审理、宣判,12名被告人获刑,其中被告人贺再民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王强、曾艳、曾超、姜龙4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唐双华、杨志钟、姜傅聪、万军阳4名被告人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朱齐湘、朱维2名被告人被判处32个月有期徒刑。

    据娄底中院新闻发言人介绍,对于贺再民等12名被告人的量刑, 是在全面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所涉毒品犯罪的数量,以及是否属于累犯、毒品再犯,是否有立功表现以及如实供述等情节后作出的,即体现了法院严打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又贯彻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此次集中宣判活动,邀请了省、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委政法委、市禁毒委领导出席活动,另还邀请了媒体记者以及娄底市第一中学的师生等100余人观摩旁听,加深了青少年学生对毒品犯罪的认识,对他们自觉远离毒品和毒品犯罪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引导作用,同时也掀起了我市持续深入推进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的新高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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