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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法院公开审理“7.11”电信诈骗案,34名被告人依法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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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欣 梁言  发布时间:2018-06-06 16:51:3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涟源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7.11”电信诈骗案中被提起公诉的余香林、谢友两案共34人。该案由公安部督办,涉案人员达160余人。目前,涟源法院已受理25125人。 

 涟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12月至20162月,涉案诈骗团伙先后在贵州省贵阳市、湖南省娄底市成立多家商贸公司,假冒4G网络推广中心,以赠送智能手机和手机话费为名,与中国邮政深圳分公司签订收货款合同,并派驻专人负责向被害人发送假冒伪劣的手机或手机模具。在被害人到当地邮局领取包裹时,向被害人索要个人所得税,实施诈骗。该诈骗团伙先后向贵州、广东、深圳、湖南等地近14000人实施诈骗,其中有2700余人受骗。犯罪嫌疑人余某、谢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组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辩护律师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问题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最后陈述阶段,34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悉,“7.11”电信诈骗案中被提起公诉的张超、廖军案共55人将分别于529日、61日公开开庭审理。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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