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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法院:让“老赖车”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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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溪荷 梁成文 罗湘云  发布时间:2017-11-03 17:24:1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强化执行力,推进解决执行难,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娄底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加大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控协作力度,共同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112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查扣被执行人车辆专项行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鑫,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浩海及娄底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林等领导在执行指挥中心督查行动并亲临执行现场指导工作。

上午8时整,高鑫宣布此次查扣行动正式开始,娄底中院执行局、法警支队及娄底市公安局参战民警整装出发开赴现场。通过在高铁南站附近分设两个稽查关卡,查扣进城及出城车辆。同一时间,各基层人民法院与辖区内交警大队在辖区内设置稽查关卡联动查扣被执行人车辆。

920分,市高铁南站附近的稽查卡点接到报警,一辆被列入扣押清单的轿车正在驶向稽查卡点,执行干警立即行动,引导车流减速并驶入稽查关卡,一辆红色奥迪A5轿车被成功拦截。经查,该车系双峰县人民法院正在执行的贺某军与凌某吉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凌某吉名下的车辆,被执行人凌某吉负债数百万元,作为被执行人,其共有三件案件正在双峰法院执行,但凌某吉长期逃避法院执行,拒不接受法院传唤。双峰县人民法院经过查询,发现其名下有三辆豪车,遂将三台车辆的信息输入此次行动指挥平台进行稽查布控。驾驶车辆的正是被执行人凌某吉的配偶彭某华,在所驾车辆被扣押后,彭某华现场与其丈夫凌某吉联系,督促其尽快与执行法院联系,妥善处理好案件的执行事宜。该车的成功扣押,成为在此次集中行动中落网的第一条“大鱼”,打响了“开头炮”。

17时许,前方又传来捷报,娄星区人民法院设置在长韶娄高速娄底站附近的稽查点成功拦截到一辆被列入查控清单的悍马牌汽车。至此,经过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和公安民警的不懈努力,两级法院全天共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车辆15台,其中涟源市人民法院以成功扣押九台车辆成为活动当天的冠军,集中查扣行动圆满收官。

为配合此次查扣行动,娄底中院还向社会公开发布了执行悬赏公告:一、凡向本市两级人民法院举报并协助人民法院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车辆的,由作出扣押裁定的人民法院对举报人或者协助执行人员每台次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二、凡名下登记有非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车辆的被执行人,限期在20171230日前主动将名下车辆交至执行法院扣押;隐匿、转移名下车辆或者抗拒人民法院扣押的,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并作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具体情节予以追究。同时公布了拟进行扣押的近六百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的清单。公告发布后,引起极大的社会反响,部分被执行人迫于舆论压力主动向执行法院申请履行债务。113日,某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朱某南、宋某良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的担保人宋某良主动前往法院,当场履行了其在该案中所应承担的55万元的担保还款义务,执行法院遂依法将其车辆从查扣名单中予以删除。

此次集中上路查扣被执行人车辆专项行动,娄底市两级法院在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的力量,跨部门跨地域协同作战,实现了执行指挥中心与执行指挥车载平台、执行单兵的实时连线,发挥了执行指挥平台对执行现场的远程实时指挥和监控。充分体现执行信息化建设在执行实战中远程指挥、异地调度、快速反应的优势,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成为娄底市法院系统与其他部门开展联动机制破解执行难的活动典范。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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