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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法院加大侵财型犯罪追赃退赔力度
--双峰法院组织伍光洪诈骗案退赔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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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宁  发布时间:2017-09-28 10:02:19 打印 字号: | |

“谢谢,谢谢双峰法院,谢谢谭院长!”9月24日,双峰法院组织伍光洪诈骗案退赔现场会,在领取退赔款后,胡常怀老人仍紧紧握着案件主审法官——双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谭志强的手称谢不已。

      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被告人伍光洪伙同伍贤柳等六人,事先准备好假黄金乌龟、门铃等物品,分别在双峰县甘棠镇、杏子铺镇、蛇形山镇等地的偏僻乡村寻找年龄较大的老年人为作案目标,然后冒充安装高压线的工作人员或地质勘查人员,以帮忙到附近山上检测土质为由,诱骗被害人帮其挖土,然后趁被害人不注意时将事先准备好的假黄金乌龟丢入土坑挖出,谎称是价值几百万元的古董。后或以公司知情要仿制金乌龟上交公司需要花钱,或以去卖金乌龟需要支付路费;或以买家要汇款过来,需要预存金额开通一个国际账户等名义,骗取胡常怀等多名被害人金额总计约32.68万余元。

      双峰法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院长谭志强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经积极做伍光洪及其亲属思想工作,其家人愿意退赔全部犯罪所得。

      24日上午11点,双峰法院组织“现场退赔会”,邀请检察院派员参与,部分县人大代表代表、县政协委员和永丰城区学生代表及家长60余人参与现场观摩,将相关款项顺利退赔到了六位受害人手中。

     “真是多谢法院啊,要不我们这晚年生活可要怎么过,今后我们一定会记住,天上没有这种掉馅饼的好事。”说到这里,老人已是眼中含泪,感慨不已。

     “是啊,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有陷阱,老人家们以后还是要多加注意啊。”谭志强院长最后告诫道,“对于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侵财性犯罪,人民法院既要依法惩处犯罪又要注重追赃退赔,让受害群众的利益真正得到保障。”

来源:双峰县法院
责任编辑:肖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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