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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法院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媒体聚焦)敢为人先打造“娄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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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雨田 通讯员 严文郁 郭天岩  发布时间:2017-09-21 10:16:09 打印 字号: | |

不是我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却率先全面启动改革,娄底市娄星区法院提出“八个率先”,打造司法体制改革加速度。 

    “这不是出风头,而是严峻的现实形势所迫。”娄星区人民法院院长郭超群介绍,2013年以来,娄星区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案件审判任务(新收加旧存)从2013年的4909件急剧上升至2016年的11942件,增加了140%,而人员编制数只从95个增加到105个,增幅仅为10%。结案数量的增速赶不上新收案件数量的增速,未结案件数量连年增长,结案率连年下降。面对被动局面,娄星区法院逐渐认识到,依靠过去的工作模式已经无法改变落后局面,只有改革才是唯一的出路。

    2016年9月起,娄星区法院先后出台19个改革方面的文件和方案,全面启动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今年4月,湖南省委政法委到调研司法改革工作时,称该院的改革已经形成“娄星模式”。 

员额法官终身负责 

     “娄星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某某。”在娄星区法院的办公楼内,每个员额法官的办公室门口都挂着这样的门牌。郭超群说,“这不仅是为了突出员额法官的核心地位,更是要提升员额法官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心。” 

    2016年9月20日,省高院下发法官员额制改革方案,923日,娄星区法院出台首批法官入额遴选工作方案。通过层层考核,不到十天,娄星区法院完成40名员额法官的遴选工作,确立起了审判团队的核心。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2017年2月6日,娄星区法院全面实施司法责任制,明确所有案件原则上由员额法官依法独立裁判,裁判文书由员额法官直接签发,员额法官对承办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以前一个案子要走不少程序,现在由员额法官全权负责、减少案件判决中间环节,解决了文书处理繁冗、多个部门‘插手’、层层拖沓推诿等问题。平均办案周期缩短了近60天。”娄星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李凌说,“以往加班加点讨论案子,可能一晚上都没有结果,现在由员额法官自己负责,不仅效率提高,工作也会更加细致认真。”

    据悉,法院规定员额法官(含副庭长)每年结案不得少于200件,机关庭长不得少于150件,法庭庭长不得少于120件,分管院领导不得少于70件,院长不得少于10件,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办案任务的,必须退出法官员额。员额法官的权力和责任实现了高度统一。

创建“1+1+1模式”

    案多人少的矛盾仍待解决,为了完成司法辅助人员的配备工作,2016年9月,娄星区法院提出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合作,共同培训培养法官助理。随后,学校在大四课程中增设28个课时的法官助理专业课程,由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资深法官等人员组成教师团队,利用双休日、晚上给学生们授课。通过考试考核,择优挑选学员,轮流安排学生到立案、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等业务部门进行审判实务培训,由法官进行一对一指导。2016年12月中旬,首批法官助理培训结束,30名学生与法院达成签约意向。“通过参加娄星区人民法院与我们学校开办的法官助理专业培训,我能更好地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同时,我也熟悉了基层法院各庭室的工作程序。”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大四学生谭文武说,在法院的实践是一次最好的锻炼。“在法官数量大幅减少的情况下,法官助理的质量和配备尤为重要。”郭超群认为,这一举措是法院人才需求、高校促进就业、学生自我发展的“三方共赢”。

    2017年2月24日,娄星区法院再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一批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保障40名员额法官都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助手。至此,“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全新审判团队模式组建完成。

    “改革之前最多的时候,自己手上会同时积压4、5个案子,新的审判团队建成后,几乎没有积压案子。”李凌说,“1+1+1模式”让大家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法官着力于案件本身,办案更加高速。

繁简分流出效率

   “真没想到一天就能顺利结案,拿到赔偿,感谢法官的帮助。”近日,50岁的李玉(化名)骑摩托搭载女儿与一小车发生碰撞,母女俩受伤。根据交警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李玉负次要责任,小车车主王平(化名)负主要责任。双方对赔偿事宜一直无法达成一致,随后,李玉将王平诉至法院。诉调中心办案法官李永祯认为此案案情简单,适合诉调,随后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法官不断地沟通,双方达成和解,被告赔偿原告共计35000元。

    据悉,娄星区法院积极推行扁平化管理,设立诉讼服务和速调速裁、审判执行、司法内务三大中心,由院领导兼任中心主任,弱化中间环节,使庭长的主要精力用于办案。在诉调速裁中心配备了1名员额法官和6名未入额法官组成的团队专门负责简易案件的审理,机关所有新收案件首先由速调速裁中心举行筛选,将能够速调速裁的案件分流到该中心办理。

    李永祯介绍,“人民群众到法院打官司,最怕的就是程序复杂,时间太久。如果所有案件都按部就班来开庭,一般都要到三个月的时间,现在通过调解和速裁,简单案件最快一天就能结案。老百姓的难事立马解决。”此外,娄星区法院还聘请已退休的老干部,作为特邀人民调解员参与到纠纷处理中,为不懂法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对于不想打官司、不需要打官司的案件进行立案前调解。

    截至目前,诉前调解组已成功化解纠纷矛盾185起,诉前调解组在立案前进行普法、调解,既解决了社会矛盾,又节约了司法成本,并且与速调速裁中心其他各个小组实现无缝对接,对于符合速裁条件的案件直接引导至其他小组进行快审、快判,成为了当事人处理纠纷的“绿色通道”。“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据统计,该中心自2017年1月底成立以来已结案419件,有效分流了30%的案件。

 

院庭长带头办难案

    2016年,黄芬(化名)与贺文(化名)因修路产生的纠纷,在纠纷过程中,贺文开着他的后八轮货车致伤黄芳的媳妇,且将黄芳的堂媳碾压致死,同时,在推搡过程中,黄芳进入贺文所驾驶的后八轮内致伤贺文。两个家族的矛盾十分尖锐,案件起诉至娄星区法院后,作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庭庭长的颜莉芬主动联系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以及当地村、支两委干部进行多次协调。并且主动担任审判长,利用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使所有的证据材料均呈现在电子显示屏上,同时邀请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部分检察官现场监督,做到公开透明。庭审后,两个家族对法庭的做法充分认可,一场可能引发两个家族闹事的纠纷圆满解决。

      据悉,娄星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后,院庭长办案成为新常态,特别是过去基本上不办案的院领导也到一线办案。截至目前,8名入额的院领导已经受理案件344件,结案276件。此外,娄星区法院组建刑事、行政和立案、民事、商事、执行等5个专业法官会议,对法官因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有争议的案件提供咨询建议,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案件质量。成立法官考评委员会,科学公正评价法官业绩。法官考评委员会同样由院长担任主任,由相关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员额法官推选出的法官代表组成,相关的考评规则正在制定当中,考评委员会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奖金分配、法官晋升、退出留转的重要依据。

    据悉,自2017年2月6日全面实施司法责任制至7月31日止,全院的结案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508件,增幅达50%,结案率提高了14.25个百分点。在办案效率显著提高的同时,案件质量也有了明显进步,与去年同期相比,所结的案件服判息诉率提高了6.9%,二审改判率下降了4.66%。全体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被动的局面逐渐扭转。

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高院院长康为民等领导作出批示,充分肯定娄星区法院的司改工作并且要求予以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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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周报
责任编辑:肖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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