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湖南新地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等11家企业破产重整案管理人竞选会。经过竞争、评选、摇号,最终确定由湖南菊明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管理人。据悉,此次为娄底中院首次采用竞选方式产生破产重整管理人。
此次竞选的评审委员会在娄底中院破产管理人入册评审委员会委员中选定8人组成,该院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7月21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了公告,公布机构入选范围及条件。经审核,报名的4家机构资质及材料均符合报名条件。
会上,主持人介绍本次竞选管理人基本情况及评审方案后,组织进行现场随机摇号,选定各家机构竞选出场顺序。4家机构分别就公司基本情况、人员组成、工作思路、自身优势等情况进行了陈述,并接受评委的现场询问。评委们采取查看机构报名资料、听取机构陈述和现场提问的方式,对竞选的4家机构进行了综合评定,每个评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两家机构,采用摇号机随机摇号从得票最多的两家机构中随机确定管理人。最终湖南菊明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被选为管理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被选为备选管理人。会后,竞选结果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公告。
此次公开竞选会过程公开,程序透明,有效地杜绝了暗箱操作,为该院选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创新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