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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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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行政科  发布时间:2017-06-29 09:03:44 打印 字号: | |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本院机关设27个职能庭、队、科、室、部。本院共有中央政法编制179名,事业编5名。至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在册人数165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3人,自收自支人员2人),退休人员65人,临聘司法辅助人员及临聘法警等150人。

(二)专项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预期总目标:一是抓好三大审判、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二是坚定司法为民,努力保障合法权益;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全国打造司法品牌。

阶段性目标:一是司法辅助人员的加入,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保障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办案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专项资金主要用在案件评查、党建工作、法官培训、文化建设、聘警、安保、司法辅助人员工资。

二、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安排落实、总入等情况分析

2016年,财政根据我院实际工作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447万,其中:案件评查、党建工作专费10万元、法官培训、文化建设专费56万元、聘警、安保人员工资20万元、非税收入成本201万元、司法辅助人员工资160万元。均已落实到位。

(二)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6年,我院专项资金实际开支589万,其中非税收入成本及案件评查203万(非税收入成本全部用于业务办案开支),法官培训、文化建设68万、司法辅助人员、聘警、安保工作286万、党建工作32万。

(三)资金管理情况

本院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等法规制订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差旅、接待报告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多项财务规章制度,专项资金的开支,均需要各庭室、各部门严格控制,层层审批,确保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专项资金由市财政按规定拨付,由我院负责监管、使用。我院为加强预算管理,年初制定了资金年初预算,由院行政科负责管理,院纪检进行监督检查。

四、资金绩效情况

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保障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市相关部门批准,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我院招聘了一批司法辅助人员,年初专项司辅人员160万的预算无法满足我院实际开支;在党建工作、法官培训、文化建设等方面,预算也是不够的。

秉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我院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完成了2016年的绩效目标任务。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根据实际专项的开支情况,年初专项预算并不能满足实际开支需要,一方面我们应该继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科学编制预算。另一方面也希望财政能加大支持力度。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肖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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