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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特大电信诈骗案在涟源法院开庭,37人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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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欣 梁言  发布时间:2017-06-19 11:53:18 打印 字号: | |
  • 图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南新慰问押解法警
  • 图为庭审现场
  • 图为庭审现场

“7.11”特大电信诈骗案中已被提起公诉的谢某、廖某两案共37名被告人分别于613日、15日在涟源市人民法院开庭受审。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涉域范围广,社会影响大,涟源法院在娄底、涟源两级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调集170余名警力,确保了庭审的圆满完成。

公诉机关指控,涉案诈骗团伙在贵州成立商贸公司,假冒4G网络推广中心,以赠送智能手机和手机话费为名,与中国邮政深圳分公司签订收货款合同,并派驻专人负责向被害人发送假冒伪劣的手机或手机模具。在被害人到当地邮局领取包裹时,向被害人索要个人所得税,实施诈骗。2016年初,被告人谢某、廖某等人熟悉诈骗流程后,分别成立子公司,招聘被告人王某等人作为话务员实施诈骗。王某等人明知系诈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仍在该公司实施诈骗活动。该诈骗团伙先后向贵州、广东、深圳、湖南等地的近14000人实施诈骗,其中有2700余人受骗,犯罪既遂金额188万余元,未遂金额786万余元。被告人谢某、廖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6122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大惩治电信诈骗犯罪的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了全链条全方位打击该类犯罪的网络。此案件正发生在全国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期间,犯罪份子以公司化形式顶风作案,被公安部列为“7.11”特大电信诈骗案件挂牌督办,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2人。

近年来,科技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我们的财产安全带来了诸多隐患。电信诈骗之所以高发,一方面在于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另一方面受害人缺乏防范意识,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涟源法院将对两案择期进行宣判。据悉,涉案被告人大多数为“80”“90”后,相当一部分人具有大学文化,为牟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令人扼腕叹息,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涟源法院
责任编辑: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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