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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中院发布荣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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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成文 陈晓明  发布时间:2017-06-19 09:36:33 打印 字号: | |
  • 成灿接受记者采访
  • 李琼接受记者采访

615,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531日在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被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的有关情况。娄底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成灿、刑一庭庭长李琼出席发布会,娄底中院新闻信息网络科科长、新闻发言人严文郁主持发布会。

严文郁向媒体介绍,“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刑事审判集体的最高荣誉,该院已是连续三次获得这一殊荣。近年来,娄底中院刑事法官始终坚持和传承工匠精神,在刑事审判的每一个环节精雕细琢、精益求精、一丝不苟,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铁案,锻造了刑事审判的“娄底样本”。一是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刑事政策,在刑事审判实践中,精心处理好法制建设与传统观念、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多办案与办好案等关系;二是锲而不舍地提升案件审判质量,把案件审理报告当论文来写、把对案件的合议研究当法学讲座来做、师徒结对传帮带。三是心系群众,司法为民。对故意杀人、贩卖、运输毒品、危害公共安全、危害民生的犯罪分子始终坚持严打势头。高度重视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彰显公平与正义。这是该院刑事法官长期以来在岁月传承中树立起来的办案理念,这种理念离不开长期主管刑事审判的成灿副院长多年来一以贯之的精品理念灌输和言传身教,卓有成效的刑事审判工作为维护娄底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市委政法委有关领导及法制周报、红网、娄底日报、娄底电视台、娄底新闻网等省市十余家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会后,媒体记者们还对成灿、李琼进行了专题采访。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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