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在阅览室组织开展了“物权法疑难问题”的专题学习读书会。党组书记、院长高鑫出席讨论会并发表讲话,分管院领导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一荣主持专题学习读书会。
会上,大家围绕《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关于物权纠纷案件的审理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结合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如物权确认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业主资格委员会具有何种类型诉讼的诉讼主体资格、不动产善意买受人与合法占有人之间发生权利冲突时遵循何种权利保护规则等进行了学习讨论。
今年以来,民一庭积极响应院党组加强“书香法院”建设的号召,积极行动。每周组织一次专题学习,提倡每位干警每月至少读一本书,每人确定一个重点研究方向,每人一年至少发表一篇与审判实践相关的调研文章,力求通过“四个一”活动的开展,汲取新知,拓宽工作思路,为我院“书香法院”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高鑫参加了民一庭的业务学习和讨论。他指出,学习和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标杆和灵魂,也是一个团队奋发上进的基础和动力,民一庭是一个优秀的团队,专业性强,凝聚力强,人才辈出,业绩突出,要继续保持和巩固已取得的成绩,就必须把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放到重要位置,院党组提出建设“书香法院”不是心血来潮,作秀之举,而是固本强基,放眼长远。现在新科技日新月异,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层出不穷,不扑下身子,撸起袖子,抓好学习,就很容易落后甚至落伍。公平公正不只是一个信仰,还要有实现公平公正的业务能力。高鑫还就如何将民一庭的工作与书香法院建设结合起来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紧密结合审判实践,在理论与实践的双轮驱动中开展书香法院建设;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在发挥个人才智与发扬团队精神中开展书香法院建设;三是要注重能力提升,在真抓实干与争先创优中开展书香法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