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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新化法院强制执行现场:戴某拒不执行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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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伶俐  发布时间:2017-05-10 09:57:47 打印 字号: | |
  • 新化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指挥执行
  • 执行法官将戴某带到拘留所

55上午,新化法院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的十余名干警赶赴新化县琅塘镇,对长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戴某予以拘留。 

戴某于2015817日以做生意为由,在新化县琅塘信用社借款388000元,并签订了《个人贷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36个月,月利率为9.1875‰。借款后,戴某一直未按约定付息,且经多次催讨仍不予偿还,信用社遂将戴某诉至法院。20161026日,新化法院做出判决,要求戴某偿还本息合计436599元。但戴某对判决置之不理,2016311日,琅塘信用社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新化法院于2017329日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偿还欠款,戴某不但拒不履行,而且态度恶劣,多次出言辱骂执行法官。此后,新化法院多次上门,却找不到戴某其人。

55,得知戴某在家,新化法院迅速组织干警赶赴戴某家中,将其带回法院,依法对其拘留十五天。

来源:新化法院
责任编辑: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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