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各位村民对涟源城市建设的有力支持和无私付出,你们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的行为,我代表市人民政府表示欢迎,作为分管国土、城建的副市长,也很乐意与各位村民平等对话,互相探讨、依法驳理……”4月25日上午9时,涟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梁毅按时坐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被告席上,以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身份参与两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
两案件涉及土地征收行政管理争议,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娄底中院决定公开合并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一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就有关的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由于案情较为复杂,两案均将择期宣判。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9号)精神,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一律向行政机关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原则上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律出庭应诉。
法官说法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由应然走向必然,是行政机关重视、回应群众诉求的重要体现,也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对规范行政机关执法活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机关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