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娄星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颜某因致人轻伤,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4年,被告人颜某与曾某因网上聊天相识,颜某隐瞒了自己有老婆的事实,而与曾某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随后曾某得知真相后,不愿与其交往。2014年11月20日晚,颜某约曾某到娄底一时尚酒吧去玩,曾某为断绝与颜某的关系,遂应约前往,并告知颜某自己有了男朋友,然后离开酒吧。颜某在曾某走后不断拨打曾某电话,曾某的男朋友吴某见状后接听了电话,并对颜某称其系曾某的男朋友,要颜某不要再纠缠曾某。颜某听到后非常生气,称要搞死吴某。吴某也很生气,二人在电话中商量到孙水公园见面。颜某即带着一帮朋友赶到孙水公园,曾某、吴某也与朋友一起赶到孙水公园。到孙水公园后,颜某与吴某等人一言不和即动手,颜某朝吴某等人喊“搞死你们”,随后颜某和朋友一起冲上前去对吴某及其朋友殴打,其中一人还用一摩托车大锁砸了吴某及吴某朋友的头部,致二人受伤,其中一人为轻伤,随即颜某等人离开了现场。
事后,颜某一直负案在逃。2016年9月29日颜某主动到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赔偿了伤者的医疗费。
娄星区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根据颜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社会表现等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