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2017年全市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以来,涟源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实施,围绕周强院长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多措并举推进执行积案清理工作。
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一是健全组织,出台方案。制定涟源法院关于《2017年全市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集中清理积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曾文彬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肖卫国及党组成员、副院长石少清、胡献初、肖光红担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执行局局长黄平良担任办公室主任;二是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在6个月内对我院在2016年9月1日前的执行积案(包括不规范的终本案件)开展集中清理。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结案率达到8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要求的执行案件要及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确保结案率达到100%。
强化措施,注重实效。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在3月31日前对2016年9月1日前的执行积案(含不规范终本的案件)情况进行拉网排查,建立台账。经排查2016年9月前执行积案(含不规范终本的案件)共计4790件;二是落实措施,强力推进。充分发挥信息化查控手段,集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核实;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凡是未按执行通知书规定的义务履行的、未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积极探索执行新思路,推进执行模式改革,出台了《涟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改革执行工作流程方案(修改稿)》,从办案程式上打破传统的一人一案一包到底,争取在今年全面实现承办法官负责制与分段集约执行相结合的改革模式;推进司法网络拍卖工作,3月29日,我院自主拍卖了一处起拍价为43万元的住宅,经过45分钟延时、41轮竞买,最终以61万元成交,溢价率超过40%,成为娄底各法院利用淘宝网自主拍卖不动产的首个成功案件;三是加强调度,及时督办。对重大、疑难案件,特别是上级部门交办的涉访涉诉案件,每周五下午由分管院长主持,组织全局干警集体逐案进行分析,详细跟踪个案的执行进度,一周一总结,一周一调度,一周一督办。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一是结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新闻宣传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我院宣传工作措施;二是专项活动期间,执行局配备专职宣传员,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制作专题栏目、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做好本次清积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