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契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我市破产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的需求,规范破产管理人执业行为,提高法院审判人员审理破产案件的能力和水平,4月23日,娄底法院破产案件审理培训班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开班。娄底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一荣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全市两级法院主管破产案件审理的副院长、市中院部分民商事法官及湖南人和人、星奥律师事务所等12家破产管理人参加培训。
刘一荣在开班动员会上指出,中院党组对破产案件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鑫到娄底中院履新以来,多次要求全市法院要坚决贯彻上级法院和市委有关治理僵尸企业、运用法律手段化解民间融资风险、加强社会治理创新的指示精神,勇于解放思想,敢于担当,大力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此次培训班的举办就是两级法院服务大局、提高水平的一项起步性的工作,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法院在“经济下行”环境下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能力,也有助于破产管理人进一步加强破产管理团队建设和实务操作模式的创新。他要求全体参训人员珍惜这次学习的机会,排除干扰,专心学习。他强调,法院要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指导,密切合作,共同推动破产案件审理进程,为娄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次培训由娄底中院承办,特别邀请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江苏省十大法治人物、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陆晓燕授课。陆晓燕庭长就破产的申请和受理,破产管理人制度、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的疑难问题等相关知识进行了梳理分析。授课内容既包含了宏观理论建构,又针对具体问题进行了释疑,对引导人民法院和破产管理人依法为僵尸企业处置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具有很强的实务指导意义。
此次培训时间不长,但培训内容信息量大,实务性强,培训期间还专门设置了提问与答疑环节,陆晓燕与大家分享了其所在地区对破产类案件审理的先进经验。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不仅是一次知识的储备与增长,更是一次实务经验的探索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