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娄星区法院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补齐司法绩效短板、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顺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2016年9月开始,娄星区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娄星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率先发力启动改革,改革举措频出,深耕细作,渐次开花——
率先开启与高校合作培训培养法官助理模式;
率先完成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
率先出台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率先完成审判团队的组建工作;
率先实行扁平化管理;
率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率先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
率先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和法官考评委员会。
娄星区法院就是以这“八个率先”在司法改革的道路上一路翻山越岭,披荆斩棘,较为成功地找到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新模式,司法改革工作处于全省领先位置。
合作制,让法官助理到位
长期以来,案多人少的矛盾一直困扰着娄星区法院。2016年,娄星区法院新收加旧存案件达11942件,虽全年结案数高达8245件,法官人均结案数达到了121件,居全省基层法院办案前列,但被动落后的局面依然存在。
“只有改革才是唯一出路!”以郭超群为院长的领导班子找到改革这个关键突破口,找到荡漾在全院干警心中的“最大公约数”。
如何解决案多人少这一不可回避的矛盾?首先是能够配齐承担审判辅助事务的法官助理。2016年9月,长期在多所高校法学院担任兼职教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院长郭超群,创造性地提出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进行深度合作,共同培训培养法官助理的战略构想。这一构想得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以及法学专业学生的热忱响应。三方心意相通,很快签订合作协议,在大四课程中增设28个课时的法官助理专业课程,由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资深法官等人员组成教师团队,利用双休日、晚上给学生们授课,在两个半月的时间内完成所有预设课程的教学。然后通过考试考核,择优挑选学员,轮流安排他们到立案、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等业务部门进行审判实务培训,由法官进行一对一的有效指导。
2016年12月中旬,首批法官助理培训结束,近30名大学生与娄星区法院达成工作意向。娄星区法院与高校合作培养法官助理,开创了全省法官助理定向培养先河,实现了法院、高校、学生三方共赢。
2017年2月,首批法官助理正式与娄星区法院签约入职,成为司法改革中建立“1名法官 1名法官助理 1名书记员”审判团队最重要的人才保障。
员额制,让优秀法官归位
曾几何时,法官既要从事裁判工作,又要承担大量与裁判无关的事务性工作,使得原本压力山大的法官日益深陷于繁琐的辅助性事务而难以自拔, “五加二”“白加黑”的超负荷运转成为常态。为让法官更像法官,娄星区法院按照中央的改革部署,在配套措施提前完备的情况下,正式推行法官员额制,一种“1名法官 1名法官助理 1名书记员”的全新审判团队模式在娄星区法院悄然运行,形成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的良好局面。
2016年9月,在省高院工作方案下发3天之内,娄星区法院就相继完成了《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并召开声势浩大的动员大会,于
“这次娄星法院首批员额法官的遴选,完全是按照打造精英法官队伍的标准择优选拔。入额的法官相对而言,审判经验丰富,办案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法律功底和职业道德,大家心服口服。”一位资深院领导这样向记者介绍。
员额法官的选拔,旨在打造精英审判队伍,让优秀法官以审判为主业,制心一处,专司裁判工作,从而凸显法官的主体地位,大幅提高办案效率。目前,40名员额法官已正式宣誓履职,并全部配置到审判一线,院、庭长办案不再是新鲜事,他们将成为娄星法院一支重要的办案主力军。
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会议集体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的若干意见》,详细解读了法院制定的《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框架方案》,确定了员额法官是审判团队的核心,明确了员额法官的职责权限:所有案件原则上由员额法官依法独立裁判,裁判文书由员额法官直接签发,员额法官对承办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同时将现有审判资源进行了优化配置,实行扁平化管理。全院设立诉讼服务和速调速裁中心、审判执行中心、司法内务中心三大中心。规定了员额法官的办案任务,要求员额法官每年结案200件以上,庭长150件以上,分管院领导70件以上,院长10件以上。案件分配规则为机关所有诉讼案件在立案后先由速调速裁中心对符合速裁条件的案件先行分流,剩余案件按照刑事、行政、家事、民商事、执行案件分别归口至相应部门的员额法官办理,全面推行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
这是一份沉甸甸的双重责任:办案数,无法推诿;办案质量,明镜高悬。转型时期的中国法官,肩负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为这一使命,娄星法院的员额法官以更加审慎的工作态度,撰写着公平正义的判决书。
“三大会”,让司法公正提速
今年2月以来,娄星区法院相继紧锣密鼓成立了全省首家基层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全市首个法官考评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三会”并举,为司法公正高效全方位保驾护航。
这不啻是给每一位法官发放的一道“护身符”,让法官及其家属都能受到应有的保护。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后,娄星区法院立即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制订委员会的相关制度,并决定启动本院一位法官受到当事人威胁事件的调查处理。
娄星区法院还成立了全市首个法官考评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9名成员担任委员,颠覆以往以结案数量的多少、调解率、上诉率、发改率的高低等审判质效指标作为评价法官业绩的唯一考核标准,重新建立一套既科学合理又切实可行的考评机制,客观公正真实地评价法官的工作业绩。目前,考评委员会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定的考核指导意见,结合本院实际进一步细化,统一尺度,公正考核,对法官就考核结果提出的异议进行及时复议和答复。
与此同时,娄星区法院还制定了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共组建行政和立案、民事、刑事、商事、执行5个专业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将摒弃以往研究案件的方式,仅就法官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有争议的案件召开会议、提供咨询建议,其所提出的意见采纳与否完全由审判团队的法官自行决定。
“这一法官智囊团的组建,将对我们办案尤其是棘手案很有帮助,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我们的办案效率和公正性,很好!”一位在法院工作多年的老法官如此说。
结语: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立案登记制实施及管辖标的额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娄星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数呈井喷式增长,一线办案法官满负荷运转仍然难以应对诉讼井喷的困局,所以我们必须尽快改革,以舍我其谁的精神打破旧观念的束缚,凝聚新的内生动力。在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我们投石问路,愿以自己的尝试,为兄弟法院提供一些可值借鉴的经验。”娄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超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说。诚然,娄星区法院聚神、聚力、聚焦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为全市乃至全省的基层法院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让我们期待娄星区法院的改革结出累累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