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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中院三项措施,全力做好警务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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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金才  发布时间:2017-03-10 16:52:20 打印 字号: | |

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营造和谐安定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娄底中院采取三项措施,全力做好警务安全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近期,组织司法警察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下发的《关于北京、四川部分法院反恐安保和警务安全工作暗访情况的通报》、《关于切实加强全国“两会”期间人民法院警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发生一起被告人脱逃事件的情况通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明查暗访情况通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安全教育案例选编》、《娄底中院从严治院六项规定》,以及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司法警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从反面典型中总结经验教训,做到警钟长鸣,让司法警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系统学习了《执法细则》、《值庭、押解、看管和安全检查》四个规则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司法警务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职责意识,熟练掌握警务专业知识,提高履行警务保障的能力。

二是全面从严治警,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37日进行作风纪律大整顿,从思想、作风、精神面貌、责任心、规范执法等方面开展“五查五看”,把“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制度、排查安全隐患、整治安全问题、建立问责机制”作为作风纪律大整顿活动的重点来把握,签订了《工作作风和警务安全》保证书,建立和落实签到制度,把作风纪律建设与做合格司法警察活动结合起来,与规范司法警察职能履行结合起来,与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做好审判执行警务保障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教育疏导等方式及时予以解决。

三是开展明查暗访,加强监督检查。根据省高院要求和院领导的指示,31-9日法警支队组成明查暗访组对所辖基层法院和部分基层法庭的警务保障、机关安保、制度落实、警务安全装备设施建设、警务作风开展高密度明查暗访并通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做到不留安全隐患、不留工作死角,促进司法警察队伍作风转变和安全制度的全面落实。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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