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法院动态
市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7-02-13 17:06:44 打印 字号: | |

一、单位职能职责: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市委的领导下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

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车辆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本院机关设29个职能庭、队、科、室、部。具体有:纪检监察室、政治部、组织人事科、宣教科、老干科、办公室、立案信访局、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赔偿委员会、审监庭、执行局、审管办、研究室、法警支队、行政科、司法技术室、书记员管理科、机关党委、安全保卫科、新闻信息网络科、法官培训中心。

根据“三定方案”,本院有行政政法编制179名,事业编制(经费自理)5名。

本院2016年年末在职人员165人(其中列入财政预算的163人,经费自理人员2人),退休人员65人(其中列入财政预算的64人,经费自理人员1人),司法辅助人员87人。以上合计317人。

本院现有公务车辆21台。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2579.27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为公共安全支出,支出预算为2579.27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79.27万元。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79.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0.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967.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支出(主要用于创文工作、党建工作专费;法官培训、文化建设专费;非税收入成本;聘警、安保人员工资;司法辅助人员工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

(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院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1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万元。与2016年经费预算基本持平。2016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21.41万元,比预算减少44.59万元,2017年我院将继续严格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本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六)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中央政法补贴)。支出为公共安全支出。本院2017年预算收入总额为3244.27万元,预算支出总额为3244.27万元,收支平衡。

(七)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院2017年收入预算324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79.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65万元。

(八)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院2017年支出预算324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9.27万元,项目支出66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指办案业务经费开支与业务装备购置经费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7年预算支出2579.27万元中包括专项支出476.59万元,是根据(2015)第14次市委常委会议纪要、《湖南省法院系统工作考核办法》、2017年市财政非税收入计划等进行立项,主要用于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及创文、党建等专项支出。具体包括:创文工作、党建工作专费10万元;法官培训、文化建设专费36万元;非税收入成本181万元;聘警、安保人员工资40万元;司法辅助人员工资160万元;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49.59万元。本院依规定设立专项组织机构,依照2017年经费预算方案、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规范使用该笔专项资金。

2、本院预算收入主要分为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中央、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拨款(上级补助)两大块。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02月10

附件3:(表1)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名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579.27 一.本年支出 2,579.27
   经费拨款 2,579.27 (一)公共安全支出 2,447.86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行政运行 2,447.86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住房保障支出 131.41
        住房公积金 131.41
       
       
       
       
       
       
       
       
       
       
     
       
       
    二、结转下年 0.00
       
收 入 总计 2,579.27 支 出 总 计 2,579.27

 

附件3:(表2)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名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4 05 01 行政运行 2579.27 2579.27  
             
             
             
             
             
             
             
             
             
             
             
             
             
      合计 2579.27 2579.27  

附件3:(表3)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名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480.27 1480.27  
301 01     基本工资 654.31 654.31  
301 02     津贴补贴 386.24 386.24  
301 03     奖金 54.53 54.53  
301 04     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9.02 219.02  
301 04     社会保险缴费(医疗保险) 32.86 32.86  
301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33.31 133.3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491   491
302 01     办公费 40   40
302 02     印刷费 10   10
302 05     水费 8   8
302 06     电费 30   30
302 07     邮电费 10   10
302 09     物业管理费 30   30
302 11     差旅费 80   80
302 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302 13     维修费 13   13
302 15     会议费 18.72   18.72
302 16     培训费 16.36   16.36
302 17     公务接待费 86   86
302 26     劳务费 10   10
302 28     工会经费 13.09   13.09
302 31     职工福利费 19.63   19.63
302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0   80
302 99     其他 26.2   26.2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1.41 131.41  
303 11     住房公积金 131.41 131.41  
399   其他支出 476.59   476.59
399 99     其他支出 476.59   476.59
    2,579.27 1,611.68 967.59

附件3:(表4)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预算数
合计 166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86
3、公务用车费 8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0
      (2)公务用车购置 0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3:(表5)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名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附件3:(表6)
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名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579.27 一、公共安全支出 3,244.27
    经费拨款 2,579.27    行政运行 2,447.86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法院支出 665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住房保障支出 131.41
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四、上级补助收入 665.00    
五、其他收入      
    二、结转下年 0.00
       
       
       
       
       
       
       
     
       
       
     
    收入总计 3,244.27         支出总计 3,244.27

附件3:(表7)
2017年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名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 其他
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经费
拨款
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204 05 01 行政运行 3244.27 2579.27 2579.27       665  
                       
                       
                       
                       
                       
                       
                       
                       
                       
                       
                       
                       
                       
  合计 3244.27 2579.27 2579.27       665  

 

附件3:(表8)
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名称: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4 05 01 行政运行(法院) 3,244.27 2,579.27 665.00
             
             
             
             
             
             
             
             
             
             
             
             
             
    3,244.27 2,579.27 665.00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婧
娄星区法院涟源市法院冷水江市法院新化县法院双峰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