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娄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超群强调,司法体制改革是一场自上而下的改革,在改革的道路上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没有很多先进经验可复制可借鉴。我们一是要树立信心,因为信心比黄金更重要。二是要凝心聚力,勇于打破旧思想观念的束缚,凝聚新的司法改革力量。三是要敢于担当,以更加积极主动的精神研究改革,参与改革,确保各项改革制度落地生根,以舍我其谁的精神争创全省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行者。
随后,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组织大家进行了学习讨论,一是集体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的若干意见》,二是解读了本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框架方案》,三是宣布了专业法官会议组建方案,四是讨论并原则通过与司改配套的公务用车保障方案和办公用房调配方案。
司法责任制改革框架方案确定了员额法官是审判团队的核心,明确了员额法官的职责权限,所有案件原则上由员额法官依法独立裁判,裁判文书由员额法官直接签发,员额法官对承办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同时将现有审判资源进行了优化配置,实行扁平化管理。全院设立诉讼服务和速调速裁中心、审判执行中心、司法内务中心三大中心。规定了员额法官的办案任务,要求员额法官每年结案200件以上,分管院领导每年结案70件以上。案件分配规则为机关所有诉讼案件在立案后先由速调速裁中心对符合速裁条件的案件先行分流,剩余案件按照刑事、行政、家事、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分别归口至相应部门的员额法官办理,全面推行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
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作为法官智囊团的另一重大改革举措也一并推出。娄星法院契合审判实践的需要,组建了5个专业法官会议:分别是刑事、行政和立案、民事、商事、执行专业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摒弃了以前研究案件的方式,智囊团仅因法官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有争议的案件召开会议、提供咨询建议,其所提出的意见采纳与否完全由审判团队的法官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