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下午,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成灿召集各审判部门负责人及部分一线办案法官,就《人民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及公开信息项目的设置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与会同志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成灿副院长指出,司法产品具有社会公共属性,当事人有权知晓、有权监督司法全过程,审判流程公开是司法公开工作的全面深化,对人民法院进一步规范审判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增进案件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认同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各审判部门及办案法官要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努力克服本领恐慌,全面接受案件当事人对审判过程的监督,并在监督中不断提高审判质效。
他强调,最高人民法院就《人民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在全国法院广泛征求意见的过程就是一个凝聚共识的过程,这个共识就是审判流程公开工作要坚持依法、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当前,各审判部门及审管办要着重抓好湖南数字法院业务系统的数据质量管理,一旦有关审判公开工作的司法解释出台,就能在第一时间内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审判流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