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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分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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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11-09 17:25:47 打印 字号: | |

 

118日下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候选人高鑫主持召开党组会,对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调研员、副调研员的分工进行了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高鑫(党组书记、院长候选人):负责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工作。

    二、成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分管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

    三、刘一荣(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四庭、安保科。

    四、梁飞跃(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

    五、肖继强(副院长):分管审判监督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研究室、新闻信息网络科。

    六、夏自卫(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分管政治部、机关党委、工会、书记员管理科、法官培训中心。

    七、范林(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司法行政装备科、执行局、法警支队;由于纪检组长暂缺,现代管纪检组、司法巡查办。

    八、刘筱岚(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协助刘一荣,分管立案信访局。

    九、程海辉(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协助成灿,分管司法技术室。

    十、谢建军(调研员):协助梁飞跃。

    十一、羊志宏(调研员):根据院长安排参与中心工作。

    十二、方邑(副调研员):协助范林。

    十三、陶极敦(副调研员):协助肖继强管审判监督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十四、魏学锋(副调研员):协助肖继强管研究室、新闻信息网络科。

    十五、肖学军(执行局局长)、成卓杰(法警支队政委)、段金才(法警支队队长)、王旺山(副调研员)、蒋国保(副调研员)等五人因担任或兼任庭室正职,不再明确协管职责。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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