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决定执行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强宣传,提高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认识”、“完善制度,健全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加强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质量”、“强化保障,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搞好服务”4条审议意见。6月15日下午,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黄泽良一行来娄调研督办上述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飞跃,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清生等省“两院”领导陪同调研,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肖有胜主持汇报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两长”和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工作汇报。
对照省人大常委会的4条审议意见及省高院的整改实施方案,娄底两级法院加强对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宣传,今年对人民陪审员参与民事、刑事、行政、再审等各类案件的审理工作机制进行完善,严格执行随机抽取制,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扩大人民陪审员的参审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加强了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建立完善人民陪审员的考核与退出机制。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386名,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的人数比例达到了2:1。2016年1月至5月,全市两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结案数为7970件,参审率为81.10%,参审面为98%。
调研组对娄底两级法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娄底两级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强,对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调研组强调,做好新形势下人民陪审员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好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结合本地实际,勇于改革创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质量,缓减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