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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法院团支部荣获“红旗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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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宁  发布时间:2016-05-09 08:42:1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共青团双峰县委对2015年度全县共青团工作目标管理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双峰县法院团支部荣获“红旗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双峰法院团支部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丰富干警日常生活,组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利用双休日及节假日,深入永丰、梓门桥、沙塘、石牛等多个乡镇、社区,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法制宣传活动,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近三年来,举办各类法制宣传活动百余场,其中举办校园法制讲座13场,受到了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的一致好评。

来源:双峰法院
责任编辑: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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