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双峰法院整合资源,致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将调解贯穿于矛盾纠纷解决的各个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冲突,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23件,没有一起赴省进京上访案件,民调测评连续3年保持全县政法系统第一。
一、坚持县委领导,确保全县一把号。根据中政委及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会议和省高院康为民院长讲话精神,双峰法院积极向县委常委汇报,努力协同衔接各方资源,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今年3月28日,双峰县委常委听取了双峰法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专题汇报。双峰县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构建起党委领导、各职能部门协调、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工作机制,纠纷调解一个调。配合县综治委,推进工作机制和方式创新,出台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制度,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促进矛盾纠纷解决。实行诉访分离,通过立案系统12368、12345两大平台,加强与行政部门沟通,真正把“诉”导入司法途径处理,把“访”纳入信访途径解决。审理行政非诉征地拆迁案时推动“裁执分离”,依法裁定县政府组织实施,成功执结“拆迁拆违”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落实领导责任,把健全完善多元化解矛盾机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有力支撑,创造良好条件。
三、实现三调联动,司法确认一条龙。采取“审前沟通、审中协调、审后疏导”的工作模式,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实现“三调联动”。立案前,积极引导当事人事先申请调解。诉讼中,一些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及时与政法委及相关部门单位沟通,联动调解。如李某与某某担保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利息计算问题产生争议,双峰法院邀请县财经办共同协商调解结案。村调委会、镇相关站所及调解中心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申请法院及时予以司法确认。
四、强化宣传培训,城镇乡村一条道。双峰法院专门编制《矛盾纠纷的调处机制》手册,详细介绍非诉纠纷化解方式方法,在全县三级干部会议发放,做到乡镇村三级干部人手一册。选录多元化解矛盾案例,如《司法确认快又好,人民调解上保险》等,编印成册,向社会广泛发放。举办村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邀请全县286名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由双峰县法院院长亲自授讲矛盾纠纷的多元化化解机制。通过上述方式,提高了镇村干部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把普法宣传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充分结合,将法律服务的触手延伸到基层社区和乡村,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苗头,解决在基层。